近日
新会公安接到两起
电动车被盗的报警
在民警的调查下发现
电动车“被盗”竟是一个“大乌龙”
究竟是什么回事?
“我想起来了,
我把电动车落在了超市门口!”
“警察同志,请帮我找找!我记得昨晚8点半左右把电动车停放在家楼下的,今天早上却不见了踪影?”
接报后,民警根据失主提供的电动车特征,对周边进行现场勘查、走访。 通过仔细调查,最后成功在一家超市门口找到“不翼而飞”的电动车,并根据线索发现,在此期间未有可疑人员靠近停放位置。
民警将情况告知失主后,失主顿时想起:原来是昨晚骑电动车到家附近超市采购,购物后着急回家忘记骑车,闹了“乌龙”。
面对“失而复得”的电动车,失主连连向民警表示抱歉,同时对民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大为赞许。
“原来是我记错了
停放位置!”
无独有偶,近日下午2时许,巡特警大队接群众何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某街道路口的电动车被盗了。
随后,民警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工作,根据丢失的时间、位置,以及车辆特征锁定大致范围,很快,民警在另外一条街道的路口找到了“被盗”的电动车。
民警立即通知何先生到场确认车辆。“哎呀!原来是我记错了停放的位置,我太大意了!”何先生匆匆赶到,连连向民警表示抱歉,同时对民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大为赞许。
葵 警 提 示
因为各种原因,忘记自己的爱车停在哪里时有发生!
1.外出时,牢记自己出行工具的停放位置,如所停位置不熟悉,可拍照记录停车地点以便寻找。
2.如发现财物被盗,及时拨打 110报警。
一审:戴文思
二审:黄凤仪
三审:关卫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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