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子英自掘坟墓。
但他临刑前,没忘了为自己留言。
他留下了什么言?
他留下了一句带着鬼气之言。
什么叫鬼气?
鬼气,就是来自地狱的阴森之气,就是一种不肯示弱,毫无悔意又带有恐吓性质的嚣张气焰。
是的,他法子英临刑前还是很嚣张的。
他落网之前,以杀人为快事。
而面对死神向他招手,他不以为然。
说他以杀人为快事,我梦野艳齐是有依据的。
在他三十二岁至三十五岁这三年期间,他先后在南昌、温州、合肥等地,采用绑架手段,勒索他人钱财,并杀害7人。
这7人跟他素来无冤无仇,但就是因为他们跟钱有关。
而他法子英嗜钱如命,很小,就有了劫富济贫的观念。
劫富,是什么意思?
劫富,在他这里,就是从有钱人那里,将其钱财,抢夺到自己的手里。
济贫,又是什么意思?
济贫,就是用这些抢夺来的钱财,来改变自己所处于的穷困状态,在心理上实现一种平衡。
而说他法子英面对死亡不以为然,我梦野艳齐也是有依据的。
1999年12月28日,是他被押赴合肥市肥西南岗刑场的日子。
在这一天,他要被执行枪决。
这一天,合肥市的天气有点偏低。
准确地说,当时的气温只在四五度,还刮着小北风,天色更是有些阴沉。
他瘸着一条腿,被两名刑警押下警车走向执行之地时,他有意将脖子挺直,将头抬得端正。
也就是说,他没有显现出丝毫的恐惧,没有像有些罪犯临刑前那样浑身发软,拔不开脚步,或湿显了裤子,得靠人拖着前行。
这一点,我梦野艳齐也是有依据的。
这个依据,就是他临刑前,被人拍摄下的照片。
这是一张目光充满凶煞之色的照片。
这一刻,他的周身上下就已是鬼气盈然。
鬼气,这两个字,我梦野艳齐是从哪儿得来的?
是从他的辩护律师俞晞在回忆与他的接触时说出的一句话中得来的。
俞晞曾对采访他的记者说:他法子英的身上带有一种阴森森的鬼气。
注意,他说法子英身上的鬼气,还不是一般的鬼气,是阴森森的鬼气。
阴森森是什么意思?
林森森,就是指一种气场充满幽暗之色,令人恐怖。
俞晞在看守所会见过法子英五六次。
他说,令他印象最深刻的一点,就是:与法子英对话,不像在跟人说话,他的那种对他人和自己的生命的漠视让我愕然,杀人,在他的眼里好像是杀死一只鸡那么简单。
什么叫不像在跟人说话?
这意思就是,当法子英坐在他面前的时候,他的感觉是,他面对的是一个十足的魔鬼。
而且,这个魔鬼不仅对他人的生命漠视,对自己的生命也是十分的漠视。
加上他周身散发的鬼气,袅袅然,呈萦绕状,那让一般人见到,都会毛骨悚然。
那鬼气具体表现在——凡是让他法子英瞄上的男人,都很难逃脱厄运。
它摄人魂魄。
它一旦缠上你,你将多年都难以摆脱它给你心灵上烙下的暗影。
而在他法子英走向刑场的那一刻,他法子英的周身依然是散发着这种鬼气。
这种鬼气,令在场的人大多感到愕然。
对于这一点,当时监刑的一位检察官,对此,也是记忆犹新。
先说什么叫监刑?
监刑,就是——
国家司法部门,在对死刑犯执行死刑时,派出专门的官员,在现场对罪犯验明正身,并监督行刑的整个过程。
这是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的司法制度。
而刑以秋冬,更是历代王朝对罪犯执行处决的通选时节。
正所谓顺天道,肃杀之威。
而刑以秋冬,这在周时《左传·襄公二十六年》中即有记载。
那在其后世,亦成为行刑的通例。
《大清律例增修汇纂大成》卷三七更有记载:将情实人犯于霜降后、冬至前正法。
将罪犯执行处决,不仅是为了将罪犯的肉体与灵魂相互脱离于一瞬之间,使他们无法再在这人世间行凶作恶,更在于震慑那些存有恶念之人,使他们在气焰上有所收敛。
西周时,凡杀人者,踣诸市,肆之三日。
秦、汉时的枭首、弃市、磔尸,也都是为了达到这一目的。
太平天国的将领石达开遭受千刀万剐的凌迟,更具有这方面的意味。
而历代王朝,对罪行特别严重的死囚,更会在执行之日,委派官员监刑和派武装力量集结于现场,以保行刑的顺利进行。
这种武装力量的集结于现场,古代称之为防援。
其目的,便是为了防止有人劫法场或发生其他的意外事件。
在这方面,唐代规定:决大辟罪皆防援至刑所,囚一人防援二十人,每一人加五人。
清代对于影响朝野的重大罪犯,在从刑部绑赴刑场执行处决时,更是由有关衙门派出武官负责监督警戒。
其武官的级别,清初时,满员正四品、汉员正六品。顺治十六年以后,则通定为正六品,也相当于现在的正营级。
如此而言,这位检察官出现在法治英被执行抢决的这一刻,予以监刑而出现了现场,实属正常。
因为他法子应属于重大的刑事犯罪人员。
请看他的杀人记录——
1996年7月28日,南昌。
法子英将进入劳荣枝房间的熊某义堵住去路。
将其杀死后,又予以分尸,将其大腿和胳膊分别装入两个编织袋,随后,又去熊家实施抢劫,并用布带勒死熊某义28岁的妻子和两岁的女儿。
1997年10月15日,温州。
法子英对劳荣枝的同事梁某春和刘某清两女子实施抢劫,得手后,为了灭口,又将其双双勒死。
1999年7月22日,合肥。
一个姓殷的有钱人迷恋劳荣枝之姿色,而在其出租屋内正行好事之际,被法子英持尖刀相威胁,随后,被关进一个铁笼。
为让姓殷的这个人满足他索要30万钱款的要求,法子英将骗来的一名木匠在殷某面前将其残忍杀害,并砍下其头颅向殷某展示,随后,又将殷某华杀死。
这一切对于这个魔鬼来讲,已成了一种轻车熟路的行为。
而知道自己的死期已经临头的法子英,在进入法场之后,其瘆人的鬼气依然在其周身萦绕。
当他远远地看到这位检察官出现在他的面前的时候,他突然认出了对方。
这是一位女士。
这位女士曾在他落网之后多次提审过他,让他如实地交代他的罪行。
这个女士,名字叫解作荣。
她在当年,是法子英案的主诉检察官。
而在他法子英的记忆中,这一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位女士,在提审他的过程中,满足过他提出的一些额外的要求。
他被捕时,腿受了伤,后上了钢板。
提审的时候,他就提条件,一、要给他治疗,二、要给他香烟抽,否则,他就不予以配合。
当时,这位女检察官答应了他。
正是因为有着这一过程,他对这位女检察官印象清晰。
在这一刻,他没忘了向这位女检察官道别。
他更没有忘了这是他可以表现一下自我的一个机会。
他抓紧时间地向这位女检察官远远地摇着手,说:说:女检察官,再见!
然后,他又急急地补充了一句:十八年后,我还是一条好汉!
18年后,我还是一条好汉,这话是什么意思?
这话的意思是说,他今天在此地被处决,肉体倒下了,但其魂魄不会消亡,会投胎于这一刻降生的某个人。
而18年之后,他所投胎的这个人,又自然会长大,又会长大成一个站立在世人面前的跟他现在一样的挺胸汉子。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法子英在临刑前,其气势不减。
而在他法子英的眼里,好汉,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
这好汉的概念,在他看来,就是敢于打家劫舍的人物,就是大碗吃肉大碗喝酒,你有我有他也有,该出手时就敢出手的人物。
而这敢出手,就是敢劫富济贫。
在他看来,这世上的有钱人,就应当受到抢劫。
用他自己的话说,那就是:“为什么你们这些人是大款,能出入歌舞厅,能吃好的,能享受这些灯红酒绿,为什么我不可以?”
由此,他要打破这个社会的这种现状。
由此,他才从老家九江带着劳荣枝出来。
由此,他成了如同从地狱中冒出的魔鬼,开始了在这个世界上的横行,开始了以索人性命为快事。
由此,他要学历史上的劫富济贫的好汉,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这位女检察官曾给他法子英作出了如下定论——
他具有分裂的人格,极度地反社会、反人类、反人性。
他的这三反,集中表现在——
1978年,他持刀抢劫,被处以劳教3年。
1981年,他因抢劫、故意伤害,被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1996年,他用双股鱼叉捅伤他人。此后,他便是开始了从事其所谓的劫富济贫的生涯,在南昌在温州在合肥等地,连杀7人。
自然是,多行不义必自毙。
1999年7月28日,法子英在合肥作案时,被当地警方当场擒获。
1999年11月18日,他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其判决的具体文字如下——
被告人法子英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罚金2万元。
1999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押赴刑场。
由此,也就出现了本文开头所记述的场景。
不知他所放出的那18年之后我法子英仍是条好汉这句话,是否真能兑现。
更不知到时候,他这个魔鬼又将会以什么样的容貌和形体,再现于这个人世间?
我们需要有所提防。
好了,这个话题,就先说到这里。
感谢您的收看。梦野艳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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