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有人为了不还钱,还真的连吃纸的事都做得出来。吃纸毁灭证据

男子不想还钱当法官面把“退还20万”承诺书撕毁塞嘴里法院:毁灭重要证据司法拘留15天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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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湖南邵阳,在一起案件的庭审中被告肖某对原告刘某提交的其书面承诺退还20万元的原件不认可。法官表示可以申请笔迹鉴定,但肖某要求再查看一次该证据原件。在查看证据原件时,肖某突然撕下其承诺退还20万元的证据原件并塞进嘴里,企图销毁证据,承办法官立即制止。

而肖某毁损证据原件的行为符合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情形。综合其认错态度,邵阳县人民法院决定对肖某司法拘留15日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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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回没证据如何判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肖某的动作真的是一气呵成,拿起证据,也就是那份承诺书,直接就往嘴里塞,企图当庭毁灭重要的证据。

当庭毁灭证据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可能会导致以下判决结果:

1: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2:拘留:同上,毁灭证据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处以拘留。

一般具体的判决结果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的证明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如肖某当庭吃掉证据的这个事件中,邵阳县人民法院就对肖某判处司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0元的判罚。

疑罪从无,毁罪从有?

有网友说:疑罪从无,毁证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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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说法,在这里是对的,因为这个肖某是在法庭上当着法官的面毁灭证据,吃掉自己写的还款保证书,而这是重要的证据。如果是假的,那么肖某也没必要这样做。

被罚1万后,剩下的20万还需要还吗?

有网友提出疑问:不懂就问:罚款了一万块,那20万还用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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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一万是罚的损坏证据,金额与欠款无关,该还还是得还。简单点说就是:罚的是给法院的,还的是给原告的。

网友评论笑翻天了

这件事让网友也是笑翻天了:

1: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破坏证据=证据确凿,哪怕这个证据可能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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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得交21万了,还关15天,关15天有没有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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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以啊,多花一万还能包吃包住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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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来 20万就能解决的事偏要多加一万。想吃15天公家饭回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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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官:哈哈,没想到吧!我打印了100份,你吃一份还有几百份呢,让你吃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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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中,肖某的行为是不可取的。欠债还钱也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有困难,可以与债主协商。毁灭证据,无论案件真假,一律按真的处理,而且还没罚款拘留。这叫偷鸡不成蚀把米。

当庭毁灭重要证据是一种极端且不合法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程序和法庭规则,是一种不可取的行为,会对司法程序和公正审判造成严重影响。当事人应当通过合法途径提供证据,遵守法庭规则,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准确的审理。

这一件事也提醒我们要尊重法律和司法程序,不得采取非法手段影响审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