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股票5月13日电国家金融监管局网站披露,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办理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中贷款用途不合规、贷前调查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2024年4月26日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罚款40万元。时隔仅两天,2024年4月29日,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原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滨江支行)因“违规办理商业用房按揭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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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

在此次处罚中,时任原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部总经理李某,因“对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中贷款用途不合规、贷前调查不尽职的问题负管理责任”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时任原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部员工杨某兴,因“对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中贷款用途不合规、贷前调查不尽职的问题负直接经办责任”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时任原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滨江支行行长刘某勇,因“对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原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滨江支行)违规办理商业用房按揭贷款问题负有直接领导和管理责任”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四川银行成立于2020年11月7日,是以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和凉山州商业银行为基础,引入28家投资者,采取新设合并方式设立的四川省首家省级法人城市商业银行。持股比5%以上的股东分别为四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天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产业功能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眉山环天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分别为20.00%、15.00%、10.26%、5.50%、5.08%、5.00%、5.00%、5.00%。2023年实现营收60.73亿元、净利润13.2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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