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13日消息(记者门庭婷)5月13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包括:优化供地管理、适度优化住宅用地配建要求、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实施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调整开竣工违约责任核算规则、扩大保函覆盖面、精准满足项目融资需求、合理优化企业税收缴纳机制、鼓励支持住房“以旧换新”、加大公积金贷款购房支持力度、落实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放宽购房入户政策、居住公寓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标准等十三项内容。

在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上,通知显示,鼓励支持企业开发多样化、高品质住宅产品。新出让的住宅用地,住宅套内阳台的“折半”计容面积上限由套内建筑面积的18%提高至20%;取消对单个阳台的进深和面积限制;取消凸(飘)窗窗台与地面高差小于0.45米需计容的要求。出具规划条件时,为后续的建筑方案编制预留一定的弹性。

中指研究院华南分院研究主管陈雪强表示,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将大大提高新建商品住宅的实用率,有利于提高新建商品住宅的品质及市场竞争力,将有利于加速释放本地改善需求。

通知提到,鼓励支持住房“以旧换新”。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购房人三方联动开展“以旧换新”活动,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存量房产置换新房的活动。支持地方国企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对收购市场存量房产用于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人才住房等,加大融资支持力度。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同时,调高公积金缴存余额计算倍数,整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通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职工,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此外,实施阶段性取消我市首套商品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政策。具体利率水平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

在陈雪强看来,佛山新政中提及的鼓励支持住房“以旧换新”、加大公积金贷款购房支持力度、落实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等政策也将进一步加快佛山市购房需求的释放,加快佛山存量房及增量房的销售去化。

在购房入户政策方面,通知显示,在本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佛山放宽购房入户政策也将更有利于吸引非本地户籍加快入市的步伐,同时也有利于增加佛山市人口的流入。”陈雪强表示。

整体来看,陈雪强表示,本次“佛十三条”新政的出台也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当前佛山楼市的去化。根据中指监测数据显示,2024年1-4月,佛山全市新房成交量129.1万㎡,市场成交较为平淡。当前佛山房地产市场观望情绪浓厚,此次佛山进一步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目的也在于激发更多的潜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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