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认罪认罚肯定已经不陌生了,这个制度是2018年正式确立为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大约在2019年就已经开始广泛应用在各种刑事案件中呢?那认罪认罚是什么?有什么用?对在押人员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一、认罪认罚是什么?

首先我们要知道认罪认罚是什么?全称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量刑建议。嫌疑人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后,意味着认可了自己的罪名和刑期量刑幅度,对证据口供都没有异议,然后法院一般情况下采用量刑建议,在量刑建议内进行判决,当然核心是为了节约司法资源。

二、认罪认罚签不签?

这个才是我们要关注的核心问题,认罪认罚到底签不签,有很多家属就反映说,律师都劝签,检察院说你签了我们判你11年,你不签,我们就判你13年或者14年,家属和本人又觉得判的太重了不想签,到底怎么办?

个人观点如果实在觉得判得太重了,不合理的情况下,就不要签,如果你的证据链完整,你的犯罪事实也确实是那么多,给出的量刑建议也在合理的范围内,那么是可以签的。不是说不签就一定会重判,签了就一定会采纳。而且签了认罪认罚对你案件的定性来说,也是一个有力的证据,你觉得你没罪你签什么,签了就等于你承认了。很多家属喜欢写信的方式和家属联系,如果不想去邮局寄信,可以在链心寄信小程序在线写信寄照片。

至于说签就判11年,不签就判13,14年,也不要被这番说辞给吓到了,判决多少还是要根据犯罪事实来的,不是随便想怎么判就怎么判的。有的人签了认罪认罚有更重的,也有的没有签认罪认罚反而轻判的。所以要结合实际情况来。

总体来说认罪认罚是一项从宽制度,一般情况下确实相比没有签认罪认罚的来说会少判一点点,不管是和其他案件相比还是和同案相比。所以如果说证据确实重复,量刑符合预期签了也没问题的。

三、签了认罪认罚还能上诉吗?

还有很多服刑人员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但是判决下来之后又觉得太重了,后面又去上诉,最后认罪认罚从宽的从轻情节就取消掉了,本来2年6个月判决最后判了2年10个月。这一类情况也是很多,签了认罪认罚后如果没有判决错误的,还是不要上诉了,很大概率会抗诉加刑的。毕竟浪费了司法资源的。

四、认罪认罚好不好?能不能砍一刀?

认罪认罚我觉得是一个好制度的,第一节约了司法资源,各个案件的推进速度会快很多,早点判决之后能早日去监狱减刑,第二个就是不用摸奖了,在没有认罪认罚之前,你根本不知道你会判多久,只有判决书拿到手里的那一刻才知道,现在有了量刑建议心里有了一个预期,心理上肯定要比以前那种好一点。

很多人可能还不知道量刑建议可以谈一谈的,比如量刑建议是10个月,嫌疑人或者律师可以提出量刑8个月行不行,这嫌疑人初犯偶犯,认罪态度也很好,也能积极退赃预缴罚金等等,很多情况下还可以少下来的,以为多一个月少一个月的对他们其实没啥区别,但是对当事人意义重大了。

结语:总结一下,觉得合适就签,觉得冤枉的或者判得过重了就可以暂时先不签,不要觉得现在的案件定性就百分百正确,我见过一审10年二审2年多的,如果签了认罪认罚二审能改判吗?谁也不知道。但是个人观点认罪认罚确实是个好东西,能规范地贯彻落实真的挺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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