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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第七十七回,年仅十六岁的晴雯在委屈与不甘中走完了这一生。宝玉听闻后,悲伤不已,然而,她临死前的一个举动,又让宝玉诧异。

他便带了两个小丫头到一石后,也不怎么样,只问他二人道:“自我去了,你袭人姐姐打发人瞧晴雯姐姐去了不曾?”这一个答道:“打发宋妈妈瞧去了。”
宝玉道:“回来说什么?”小丫头道:“回来说晴雯姐姐直着脖子叫了一夜,今日早起就闭了眼,住了口,世事不知,也出不得一声儿,只有倒气的分儿了。”
宝玉忙道:“一夜叫的是谁?”
小丫头子说:“一夜叫的是娘。”

在《红楼梦》中,贾宝玉对女孩呵护有加,对这个陪伴她五年八个月的晴雯,更是如同呵护亲妹妹一般;从一定程度上而言,宝玉对女孩的亲近,并非想要得到任何的利益;但是,在其内心,还是希望在女孩的内心深处,得到一个位置。

也是因此,当他听见丫鬟诉说着晴雯去世前“直呼一夜的娘”时,流露出了满脸的不可置信。

随后,一个机灵点的小丫鬟立马改了口,将晴雯去世前“直呼一夜的娘”加上了宝玉,才让他的内心得到平静。

纵观晴雯在荣国府中短短的六年时间,除去在贾母身边的几个月,剩下的时间全然与宝玉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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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怡红院中,对晴雯,宝玉早已放下了作为主子的架子,而是以一个哥哥的姿态自居。

知道她喜欢吃豆腐皮包子,便在宴会之上特意给她留了一屉豆腐皮包子;端午节期间,宝玉从家族宴会中失落而回,晴雯在服侍他换衣服的时候,不小心摔坏了宝玉的扇子。

宝玉见此,不过数落了她几句,却不曾想,反惹得晴雯一顿抢白;就连前来劝架的袭人,也白白的挨了她的一顿奚落。最过分的,莫过于晴雯当着众人的面,讽刺他与袭人的云雨之事。

如此无尊卑的奴才,但凡换成贾府之中任何一个主子,只怕晴雯的结局都是仅有这两个字:滚蛋。

但最终,晴雯没有被撵出,不仅没有;不到半天的时间,当宝玉再次从外面回来,见她睡在石凳上,更是一改先前的愤怒,满心欢喜地哄着她了。

为了博得晴雯一笑,宝玉不仅拿出自己的扇子让她撕着玩,就连路过的麝月,手中的扇子也成了她发泄的对象。

对晴雯如此,放眼整个荣国府中,也唯有宝玉一人了。

在“绣春囊”事件中,王夫人在王善保家的唆使下,想起了当日在怡红院“那个长着水蛇腰、俏肩膀,眉眼有点像林妹妹的丫鬟,在哪里数落小丫鬟趾高气扬的模样”。

王夫人本性天真烂漫,眼里最容不下的,莫过于漂亮的女子。而晴雯,不仅漂亮,还喜欢打扮,即便是午睡醒来之后,并未过分打扮,其“钗軃鬓松、衫垂带褪,有春睡捧心之遗风”,也着实有“病西施”的风范。

也是因此,在抄检大观园中,在“绣春囊”这场风波中,晴雯成为了被王夫人撵出的第一人。

宝玉听闻后,伤心不已;面对自己的母亲,虽然他没有能力拯救晴雯。但是,他也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外,尽了自己的一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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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冒着被母亲数落的风险,偷偷跑出去看望她;晴雯渴了想要喝茶,他的一个举动,也体现了对她的关心。

宝玉只得拿了来,先拿些水洗了两次,复又用水汕过,方提起沙()壶斟了半碗。看时,绛红的,也太不成茶。
晴雯扶枕道:“快给我喝一口罢!这就是茶了。那里比得咱们的茶!”宝玉听说,先自己尝了一尝,并无清香,且无茶味,只一味苦涩,略有茶意而已。尝毕,方递与晴雯。

堂堂荣国府的宝二爷,跑进下人的房间看望奴才,已然是鲜有的事了;而如宝玉这样,拿着油腻充满膻气的茶杯替丫鬟尝茶,更是难得。

因此,从宝玉的角度而言,在晴雯的内心之中,理应有一个位置;在其去世前的一夜呼唤中,必然有一个他的名字。

然而,在现实面前,很显然,在晴雯弥留之际,并未呼唤他。对于这样的细节,我们该如何理解呢?

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或许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晴雯的身世。

在《红楼梦》第七十七回,原文便有一段关于晴雯身世的描述。

这晴雯当日系赖大家用银子买的,那时晴雯才得十岁,尚未留头。因常跟赖嬷嬷进来,贾母见他生得伶俐标致,十分喜爱。故此托付了贾母使唤,后来所以到了宝玉房里。这晴雯进来时,也不记得家乡父母。

从这一段文字的描述中,我们不难发现,晴雯十岁的时候,才被赖大家买来做了丫鬟;后被贾母看中,才得以在宝玉的身边生活。

而在这里,有一个值得我们细品的地方:“这晴雯进来时,也不记得家乡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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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雯做奴才的时候几岁?答案是十岁;而在封建社会,十岁的女孩意味着什么呢?是早已拥有了独立的意识。

比如林黛玉进入荣国府的时候,那个陪着她的贴切丫鬟雪雁便是十岁。封建社会的女子,十四岁便到了适合结婚的年龄。因此,在这之前,她们必须拥有作为女人的思想、作为成熟女人的技能。

如此一来,我们难免不会有这样的疑惑:十岁的晴雯,当真会记不住她的娘吗?

对此,与晴雯有着相似命运的香菱,在不经意间说出了这样一番话。

《红楼梦》第四回,在林如海的举荐下,在贾政打点下,贾雨村顺利担任了金陵应天府尹的职位。

而在他上任之初,便遇上了一件棘手的案件:薛蟠纵使家奴打死冯渊的人命案。

有意思的是,在这其中,还牵扯到了另外一个人:甄英莲。她是甄士隐的女儿,而甄士隐,便是当日资助贾雨村上京赶考的恩人。

甄应莲原本也是一位锦衣玉食小家碧玉的小姐,只是,在四岁的时候,在下人的陪伴下看灯会,被人贩子拐走了。

直到七八年后,人贩子将她带到金陵贩卖,她才得以重见天日。

对于甄应莲这个女子,在薛蟠人命案中,原本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但是,在门子的点醒下,终于让她走进了贾雨村的视野之中。

而门子(昔日的小沙弥),又是如何确定?这便是昔日甄老爷丢失的女儿呢?

当日这英莲,我们天天哄他玩耍,虽隔了七八年,如今十二三岁的光景,其模样虽然出脱得齐整好些,然大概相貌自是不改,熟人易认。况且他眉心中原有米粒大小的一点胭脂㾵,从胎里带来的,所以我却认得。
偏生这拐子又租了我的房舍居住,那日拐子不在家,我也曾问他。他是被拐子打怕了的,万不敢说,只说拐子系他亲爹,因无钱偿债,故卖他。我又哄之再四,他又哭了,只说:‘我原不记得小时之事!’这可无疑了。

从这我们可以看出,应莲即便仅有四岁,对昔日的生活却依然有着模糊的印象。而晴雯十岁才做丫鬟,她又怎能不记得自己的娘呢?

我们从晴雯出色的针线活、从晴雯爽利的性格、从晴雯出众的姿色,以及性格中的那一份傲气,都能否定在她人生中的前十年中,绝非如同应莲一般,遭受着非人的折磨;而教养她的母亲,也绝非一般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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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晴雯刻意隐瞒自己的身世,唯有一个合理的解释,那就是:十岁的晴雯落魄为奴,担心因为自己的身世找不到容纳她的买家,才会说出如此谎言。

如此一来,或许我们更容易理解了,她对母亲的思念;她在去世前的一夜中,直呼一夜娘的举动了。

小结:

对于晴雯而言,无论是赖家,还是荣国府,还是怡红院,都不过是她面对生存时,需要依赖的处所;当然,对于宝玉的关心与呵护,她也感动过。

但是,这一份感动,早已在被王夫人伤害、被众人的污蔑中化为乌有;而在其人生之中的最后一刻,唯一思念的、唯一渴望相见的,也唯有她的亲生母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