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的胆子啊!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说吃就吃了!近日,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判决一起相关案件,被告人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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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某于2020年从他人处收购豹猫1只,存放于自家冰柜食用。2022年,朱某再次从他人处收购中华斑羚2只,后以1300元的价格出售给刘某,同时将其中1只中华斑羚的部分肉块留存冰柜待食用。

2023年,公安机关从朱某家冰柜查获部分野生动物肉块,依法扣押后取样鉴定。2023年4月,经四川某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从朱某家查获的野生动物肉块分别来自野生动物豹猫和中华斑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以食用及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发后,被告人朱某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已退缴违法所得,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态平衡及生态稳定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豹猫、中华斑羚均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

本案被告人因法律知识匮乏及贪图眼前利益,而触碰了法律高压线,被追究刑事责任,对其是一个沉痛的教训,对广大群众也是一次警示。

来源:十堰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