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个旧交通执法人员“碰瓷式”执法的视频,在全网引起热议,从网民的反映和评论看,广大网民对视频中人员的身份、单位和职责等认识、理解还不是太清晰,所以一开始有人误以为穿着制式交通执法服装,是交警在执法,而且出现了非常拙劣的“碰瓷式”执法,这里也说说个人对该事件有关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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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关于执法人员的身份问题。从视频中执法人员的服装肩章、胸牌标志和反光背心“交通执法”字样知道,视频中的执法人员并非交警,而是交通运输部门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在2019年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单独设立,履行运政执法职责,其执法人员当时统称为“运政执法”人员,其服装标志为“运政执法”。2019年起,各地进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地设立交通运输执法机构,隶属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局),代表交通运输部门(局)履行交通执法职责,其服装标志和执法车辆等统一标识为“交通执法”,执法人员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局)下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大队)等(按市、县层级,各地名称略有不同)机构的专门执法人员。视频中执法人员应为当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或大队)中的执法人员,与交警无关。

其次,关于执法职责问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法定职责中,就有查处非法营运车辆(俗称黑车)职责,其执法人员通过查处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非法营运车辆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后续官方调查相关通报也证明,视频中执法人员是在查处非法营运车辆的过程中,才出现了视频中的一幕。

第三,关于执法行为规范问题。视频显示执法人员在涉案车辆已停车的情况下,仍然主动扑上车辆,甚至扔掉烟头,装出痛苦状和喊疼痛,这个表演就非常拙劣和令人痛恨了,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等相关规定了。行政执法过程中应该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取证,但取证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相关规定。视频中执法人员的“碰瓷式”执法行为明显违反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

“对拒绝接受检查、恶意闯关冲卡逃逸、暴力抗法的涉嫌违法车辆,及时固定、保存、记录现场证据或线索,或者记下车号依法交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

第三条“严禁随意拦截正常行驶、航行的车船 严格执行勤务巡查制度,禁止违反规定随意拦截正常行驶、航行的车船开展检查,

禁止不符合安全要求拦截检查。

”的规定,违规执法是不争的事实,其违规性质并不因为涉事车辆的违法性质而改变。

第四,关于执法人员行为违法问题。视频中执法人员自己主动扑向已停止的车辆,装出被碰撞疼痛发声的症状,其行为已构成捏造、虚构事实诬陷他人,涉嫌触犯刑法,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而不仅是执法行为违反相关规范被行政处理了。

第五,关于交通运输领域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为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建设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交通运输部专门印发方案,与2021年5月至10月,在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集中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此后全国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自上而下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中执法人员的拙劣表演反映出的执法人员素质之低,折射出当地专项整治基本应该是流于形式。当地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作风急需整顿提升。

综上,云南交通执法人员“碰瓷式”执法,其违法违规行为与涉案车辆性质无关,对非法营运行为要依法查处,但对执法人员违规违法执法行为的处理,不能因涉案车辆非法营运而护短遮丑有所懈怠,处理的结果直接体现出当地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的姿态和决心,影响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风气的形成。因此处理结果全网都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