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科技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促进企业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多方面给予企业全方位支持,旨在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高企业研发投入,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

根据《措施》,海南将重点支持有一定研发基础的规上企业建立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一批企业研发机构,力争3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占比增长50%。

基础研究方面,海南支持规上企业设立省级重点实验室,积极争取建设国家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对企业新获批的全国重点实验室、中央部委重点实验室,省级财政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

技术创新方面,海南支持规上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院士创新平台、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研发活动覆盖率。

此外,海南还支持企业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对新建、扩建科研软硬件投入超过300万元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按投资额30%最高给予500万元省级财政支持。力争到2026年,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实现对我省重点产业全覆盖。

深化科技计划项目改革方面,海南单独设立企业“赛道”,优化科技项目立项程序,鼓励和支持设立研发机构企业积极申报各类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围绕规上企业创新需求凝炼榜单,深入推行“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提高支持规上企业技术创新的精准度。

《措施》还就大力引进境外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加强企业研发投入统计服务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共同推动企业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