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任城法院民二庭通过府院联动机制
实现由单向向双向,应急向常态
全程向重点联动的三个实质化转变
推进金正房地产公司烂尾楼盘破产重整
使该公司再次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基本案情
金正房地产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济邹路37221.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规划建设金正大厦商业综合楼,金正大厦项目陆续取得该项目综合楼的预售许可证,并对外销售338套。由于融资不畅、无力清偿债务,该综合楼地上502套房产,地下145个车位后续建设难以为继,项目烂尾停工,房屋无法按期交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金正房地产公司向任城区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2016年8月12日,任城法院受理了金正房产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破产期间,法院指导管理人以维护债务人资产价值、保障涉案债权人利益平衡为原则,采取“破产清算”与“复工续建”并进的方案,一方面,陆续推出了债转股、取回权重置、债权人共筹资金共建、建设工程优先权人筹资建设、债权自行招募投资人等复工续建方案,为项目建设资金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加强对现有资产的维修、加固和管理,确保项目工程资产的保值。另一方面,管理人依法对该公司资产负债展开调查,并聘请中介机构开展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工程造价核定,及时完成清产核资等基础工作。由于房地产市场形势低迷,相关权利人预期较低,上述复工续建计划相继搁浅,历时5年多未招募到重整投资人,根据管理人的申请,任城法院于2021年11月29日作出民事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金正房地产公司破产。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根据评估价值,管理人对于金正房产公司的破产财产进行了多次司法拍卖,因无人报名、无人出价多次流拍。为防止金正大厦继续烂尾,并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任城法院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寻求政府支持。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最终由政府确定的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了《意向投资协议书》,本案再次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管理人根据该协议书制订了《重整计划草案》。今年2月28日,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各表决组均通过了该草案。近日,任城法院裁定批准该草案,金正广场项目复建在即。
府院联动作用和成效
金正房地产公司作为房地产企业,其自规划建设始就纳入政府监督管理视野,在其陷入资金链之初,在政府部门关注和任城法院的积极协调下,该案实现了府院联动的三个转变。
一是由单向联动向双向联动转变。针对审判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困境,任城法院分专题向任城区委、区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任城区政府亦时时关注该案的进程,并进行月调度、季提醒,前后召开了几十次政府协调会议,组织了多次由住建局、国资委、信访局、政法委等各个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会商解决金正公司的重整问题。
二是由应急联动到常态联动转变。在该案处置过程中,经过协商会商,政府和法院逐步形成了共识,由于该案涉及债权人达95人,债权额超过2.07亿元,又涉及取回权人、建设工程优先权人等多类复杂主体,应由债权人自行商定债权解决方案。于是,在该公司破产重整前期,政府和法院充分放权,开展实施市场化运作方式,让债权人充分进行酝酿,通过债委会组织开展了债转股、取回权重置、债权置换、债权人自建、债权人自行招募投资人等各种尝试。虽最终都未取得了相应的效果,但在各方自主参与过程中,各方对该项目重整和破产处置工作的认识更加趋于理性和现实,为最终破产重整奠定了基础。
三是从全程联动到重点联动转变。重整过程中,由于前期的重整方案和清算方案均由债权人全程制作和参与,均未取得相应结果。法院积极向政府汇报,政府亦召开各类协调会议,积极助力寻求重整解决方案。从最初的全面撒网,到后来的重点洽谈,最终由政府确定的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了《意向投资协议书》,以注入1.7亿资金的方式,进行清算式重整。金正房地产公司的破产重整柳暗花明,各表决组均通过了管理人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这标志着通过府院联动的实质化运作,金正房地产公司烂尾楼盘破产重整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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