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本报从龙岩市新罗区政府获悉,龙岩老市委综合楼修缮工程12·13机械伤害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3年12月13日,龙岩市老市委综合楼修缮工程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1.88万元。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作业人员违规操作、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显示,事故工程的代建单位为龙岩市安居住宅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福建龙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福建南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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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2023年12月13日15时30分许,宋长某某切割铝材时,锯片接触到底座切割夹槽上的切口板,锯铝机锯片锯齿损坏、爆裂,右半部分电机、锯片和操作柄等从锯铝机上防护罩和托架梁断开脱落,导致宋长某某本人被惯性高转速旋转的锯片锯伤右腿根部股动脉血管破裂。最终,宋长某某经医生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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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组认为,杨某,南中公司班组长,未及时发现并制止作业人员的违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南中公司按照企业内部管理有关规定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曾某超,南中公司项目安全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按照企业内部管理有关规定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曾某海,南中公司项目负责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实施行政处罚;建议移送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处理。

吴某超,南中公司副总经理兼工程部负责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行政处罚。

徐某文,南中公司总经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行政处罚。

伍某明,龙地公司项目经理。建议龙地公司按照企业内部管理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黄某栋,龙地公司房建事业部经理兼项目技术负责人。建议按照企业内部管理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邹某华,文汇兴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建议文汇兴公司按照企业内部管理有关规定对其作出严肃处理;建议移送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处理。

王某威,安居公司项目负责人。建议安居公司按照内部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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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福建南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依法处罚。

福建龙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议其向城发集团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议其向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龙岩市安居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建议其向城发集团作出深刻书面检讨。(文|中国基建报 林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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