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家中着火

烧毁的东西只需

自己承担损失就行了?

事实上

火灾事故是威胁公共安全的事

即使火灾未蔓延

未损害至他人

同样也是要被追究责任的

切不可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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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情况

2024年5月7日23时许,龙海区榜山镇南苑村一民房内发生火灾,造成3名人员被困,所幸救援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执法过程

经龙海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查,该起火灾原因为该户居民陈某某在家中一楼充电的电动平衡车发生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区消防救援大队于5月8日对陈某某过失引起火灾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充电

来源:龙海大队、漳州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