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024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其中,长治美市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西汾杏花都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竹叶酒(露酒)(2021/11/3、2.5L/桶 38%vol、晋楚及图形),酒精度(20℃)检验结果为33.2%vol,而标签明示酒精度(20℃)为38±1.0%vol。

据了解,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会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偏差。

公开信息显示,山西汾杏花都酒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从事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主要产品以优质高粱为原料,大麦、豌豆配方制曲为糖化剂,运用传统汾酒生产工艺并结合现代科学方法酿制而成。

来源:中国网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