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千万不要借钱给朋友。借钱的时候他是孙子,要债的时候你是孙子。最后,不但朋友做不成,可能钱也要不回。

下面这个案子就是最真实最惨痛的教训。

根据凯里市法院官方报道,2023年7月,黄某某在银行的贷款到期,但由于没有钱还款,就通过中间人找到郑某,黄某某向郑某借了3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的贷款。黄某某承诺该借款一天后就归还郑某。

考虑到借款期限只有一天,郑某便没有让被告出具借条,仅让其打了一份征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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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操蛋的是,黄某向郑某借到30万元后,却反悔不还了。

无奈之下,郑某把黄某某告上了法院,法院判决被告黄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借款本金300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

然而,更操蛋的是,即便法院判决让黄某某还钱,可黄某某就是死不要脸,无论怎么都不还钱。

这哪里是借钱不还啊,这与抢钱就只有一个“未使用强抢手段”的区别了。

最后,郑某某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打定主意不还钱的黄老赖,根本就不管,依然死不要脸到底。哪怕被法院司法拘留,他也依然不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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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有天理吗?人家原本一片好心,借你30万元周转一天,可你转眼就不认账。看眼前这情况,如果不采取极端手段,这30万元要打水漂了。

这个教训不可谓不深刻,不可谓不惨痛。如果你有幸看到这篇文章,希望以后都捂紧自己的钱包,坚决不要把钱借给任何人。否则,有你哭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