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城北初中校长郝冬,面对全校同学表扬两位拾金不昧的好少年。

原来,5月12日,宝应县城北初中初一(5)班的虞文乐、杨海涛同学,在宝应县邗沟路附近玩耍时,在草丛处发现3200元现金。随后,他们在虞文乐母亲的陪同下报警,将现金交给宝应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让其帮忙寻找失主。

校长郝冬向全校师生介绍了两位同学的优秀事迹,并在表彰大会上授予2位同学“拾金不昧北中好少年”称号,号召全体同学向他们学习。宝应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朱允走进校园,宣读了表扬信,为两位同学颁发公安部门“拾金不昧好少年”荣誉证书。

来源:扬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