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夹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歇马乡代坪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一案,并与县纪委监委联合开展警示教育暨职务犯罪旁听庭审活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各村(社区)等12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旁听,以身边案例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切实做到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7年,陈某某在担任原歇马乡代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协助歇马乡政府管理“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管理职权,制作虚假的公共项目修建、维护工程资料,套取财政资金57万余元。通过虚增低保户建房资金的方式,骗取民政等资金4万元。另查明,2012年1月至2018年12月,陈某某在担任原歇马乡代坪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并兼任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列支出及违规提取的方式,将村集体资金44万余元非法据为己有。

合议庭认为:陈某某作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利用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的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政资金61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同时,陈某某作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村集体资金44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近年来,夹江法院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法院开放日平台以及廉政教育点的优势,有针对性地组织职务相近、工作环境相似的人员旁听案件庭审,把警示教育的课堂移到法庭,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切实提高廉政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夹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