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民一县属国企的2个子公司,一个招标,另外一个毫无悬念的中标。这个招投标流程看似严谨,招标项目却在两家关联企业间“内循环”的现象,被指“暗藏玄机”。

中标背后

2024年4月10日,高青至商河公路(惠民段)大年陈连接线工程招标公告显示,该项目路线北接220国道,南至大年陈镇王西池村,长约5.8公里,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m,同步配套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计划投资487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对于投标人资格的要求,除了具备相应资质、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外,与招标人有无利害关系没有任何约束。

事实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早已明确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月8日,中标候选人公示显示,山东惠民腾达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评委总分高于最后一名10分的优势,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预中标价与数千万的投资额仅差7千余元。

5月13日,高青至商河公路(惠民段)大年陈连接线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显示,山东惠民腾达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48692288.83元中标,招标人为山东昌隆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该则看似平常的中标结果实则“暗藏玄机”,招标人和中标人是实打实的亲“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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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眼查)

天眼查显示,招标人山东昌隆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是山东惠民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惠民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山东惠民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山东惠民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则是惠民县国有资产中心(惠民县国有企业管理服务中心)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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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眼查)

天眼查显示,中标人山东惠民腾达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也是山东惠民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招标人和中标人系“兄弟”关系。

“这种兄弟单位包揽招标和中标的项目,如何保证流程的公正?”知情人认为。

腾挪“有术”

近年来,山东惠民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旗下子公司间,相互中标的方式实现了项目资金的腾挪。

以山东惠民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例。2024年5月11日,惠民县孙武古城旅游区综合提升项目(城市品质提升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为山东惠民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人为滨州市鲁道园林花卉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31300174.26元。中标人滨州市鲁道园林花卉工程有限公司则也是山东惠民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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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眼查)

3月12日,惠民县城区排水防洪排涝综合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显示,招标人为山东惠民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人为滨州惠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中标人滨州惠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也是惠民县国有资产中心(惠民县国有企业管理服务中心)的全资子公司,招标人和中标人也是关联关系。

2023年7月1日,惠民县居民小区及公共设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显示,招标人为山东惠民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人惠民县恒安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109595767.63元中标。中标人惠民县恒安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也是山东惠民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不难看出,山东惠民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子公司间,近年来的关联交易非常频繁。

据了解,2024年3月惠民县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山东惠民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30552万元。

市场竞争失衡

有业内人士认为,关联企业中标,这一现象在当今市场经济环境中屡见不鲜,潜藏着市场公平竞争扭曲与利益输送的隐患。

关联企业中标若缺乏透明度与监管,极易演变为市场公平竞争的“暗角力”。首先,它可能排挤了其他有竞争力的非关联企业的市场空间,尤其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减少了公平竞争机会,不利于市场多样性与活力的维持。其次,若中标过程缺乏公正,易滋生利益输送,关联企业间的“互惠互利”可能变成不正当利益交换,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市场秩序。

因此,应公开透明,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加强监督,如实行严格的资质审查、过程公开招标信息、引入第三方评估等措施,确保所有企业能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另一方面,法律制度需跟进,对违规行为设定明确罚则,增加违法成本,保证市场规则的严肃性,保护每一个参与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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