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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纪法,早知道,学为首要,亦防患未然。为进一步强化常态化普规普纪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廉韵彭州”微信公众号开设《规纪法·早知道》专栏,梳理、摘编、汇总相关规纪法知识点,持续筑牢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以下是本期内容,供大家深入学习。

纪法小课

 规纪法·早知道|“挂证”取酬的“两栖干部”不能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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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纪法·早知道|“挂证”取酬的“两栖干部”不能当

条例原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六条 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典型案例

1.广东省广州市国际投资促进中心原主任覃红违规兼职取酬和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问题。

覃红于2015年6月提前退休,次月即投资入股原任职务管辖的管理服务对象关联公司,至2018年8月退出,未获利益分红。同时,于2017年1月开始,未经组织审批受聘担任某协会办公室主任,至2018年12月违规领取兼职报酬。2019年5月,覃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2.四川省宁南县茧丝绸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经济运行股原股长、宁南县南丝路集团银鸿丝业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刘怀学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2014年至2019年,刘怀学在管委会领取工资、目标绩效考核奖的情况下,同时又在兼职公司违规领取工资、奖金、福利共计23.81万元。刘怀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

3.四川省泸州市西南云海公司党支部书记孙永鹏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2019年1月至2020年11月,孙永鹏在兼任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国久大数据公司董事长期间,通过报销交通费、进城费等形式套取资金共计2.92万元,用于违规发放自身兼职报酬。孙永鹏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网络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