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2024”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安泽县公安局不断加大民生案件的侦破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安泽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连续破获多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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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5月6日,我县某二手车经营商朱某报案称:4月份通过微信联系他人订购两台二手皮卡车,转账44200元订金后,对方失联。接警后,刑侦大队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展开调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崔某廷(男,52岁,山西河津市人)。5月13日,民警在河津市将犯罪嫌疑人崔某廷抓获归案,经审讯,崔某廷对其诈骗钱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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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5月10日,我局民警在办理“断卡”线索中发现,我县居民李某(男,26岁,安泽县唐城镇人)涉嫌“两卡”犯罪,经大量工作,于5月11日,在我县某小区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李某抓获。经审讯,李某对其非法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走流水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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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5月11日,我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我县居民任某(男,37岁,安泽县府城镇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通过分析研判、摸排走访,锁定任某的活动轨迹,并于当日将其抓获。经审讯,任某对其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供认不讳。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三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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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以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先后办理电信诈骗类行政案件4起,行政处罚4人。

曹某(女,35岁 安泽县府城镇人)因非法提供银行卡被我局行政处罚。

王某(男,27岁,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因非法提供银行卡被我局行政处罚。

宋某(男 33岁,安泽县良马镇人)因非法提供银行卡被我局行政处罚。

亓某(男,47岁,安泽县府城镇人)因非法提供银行卡被我局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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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

安泽公安将持续保持

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