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江苏南通一辆载有学生的大巴车与渣土车发生碰撞,初步查明事故发生时,路口直行信号灯因故障不亮。15日,当地市民告诉南都记者,目前事发地信号灯正常工作,附近有交警巡查站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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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

据江苏南通市崇川区政府通报,5月10日,崇川区一辆载有学生的大巴车与渣土车发生碰撞,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均系学生。6人轻伤或轻微伤住院治疗。南通市、区政府已于事故当日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原因已初步查明。

初步查明,事发路段为崇川区南北向的盘香路与东西向的洪江路交叉口,事发前大巴车与渣土车均在直行车道,大巴车由北向南通过路口时,直行信号灯因故障不亮,司机未仔细观察路口情况,以30多公里时速通过,此时渣土车从西向东以50多公里时速抢灯直行,导致事故发生。涉事渣土车涉嫌违反规定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目前渣土车司机已被控制。通报称,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正在上级相关部门和专家指导下进行,后续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5日,当地市民告诉南都记者,事发路口的信号灯已经正常工作,道路也在正常通车,事发地附近有交警巡查站岗。他路过时,交警提醒,不要在现场拍摄视频。

同日,南通交警告诉南都记者,如果发现信号灯出现隐患或故障,交警在巡逻过程中会第一时间上报。至于近期是否会对全市交通信号灯进行全面排查,其表示尚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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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评论

共情逝者家属,做好南通车祸原因调查与责任追究

5月10日,江苏省南通市一辆载有学生的大巴与一辆渣土车发生碰撞。据当地通报,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6人轻伤或轻微伤。车祸去世女孩所在的殡仪馆门口,全国各地网友自发送鲜花玩具悼念。5月14日,女孩家属发文称孩子已入土为安,感谢全国人民的关心。

尽管“入土为安”,但家属的伤痛很可能永远无法平息事故虽已过去,舆论于哀悼之余,也在继续追问一些问题。

当地官方通报称,“初步查明,事发路段为南通市崇川区南北向的盘香路与东西向的洪江路交叉口,事发前大巴车与渣土车均在直行车道,大巴车由北向南通过路口时,直行信号灯因故障不亮,司机未仔细观察路口情况,以30多公里时速通过,此时渣土车从西向东以50多公里时速抢灯直行,导致事故发生。涉事渣土车涉嫌违反规定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目前渣土车司机已被控制。”

作为电子设备,交通信号灯出现故障难以避免,但为什么未能及时修复,或者临时采取其他应急措施?既然事先明确了渣土车在城区的行驶范围,那么这辆涉事车为什么能够违反规定出现在限行区域?

舆论对类似的问题执拗,是由于其中隐藏着一系列假设:假若当天渣土车遵守了限行的规定,又假若信号一切正常,这起让人痛心的事故是否还会发生?

另外据不幸逝世女孩的母亲透露,孩子未系安全带。有媒体从出事前孩子们在车上的合影判断,大巴车上的大多数孩子都未系安全带。这一因素在事故中又起到了什么作用?

这样的追问于逝者而言已毫无价值,但对包括逝者家属在内的公众而言却意义重大。因为找到答案,既是一种告慰逝者的方式,可以稍稍抚平生者的一些伤痛,也有助于减少乃至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当地通报透露,“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正在上级相关部门和专家指导下进行,后续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这是必然要走的一步。

对交通信号灯进行养护和管理,对渣土车等特定车辆依规约束,职责所归,从来都是明确的,责任厘定越明晰,追责越有力,越能够彰显当地政府的严正态度。

大巴车司机不提醒孩子们系安全带,属于违规,随车老师对此未予督促,也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多个环节失守,最终酿成悲剧,追责当然也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环节。

追责之外,也不能不提到共情能力的建设问题,因为这是在悲剧事故善后中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在很多时候,这种能力往往比物质抚恤更重要。

事故善后中的共情能力,就是要设身处地去体验不幸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处境,从而达到感受和理解他人心情的能力。

从这个角度,也许就不难理解本次事故中部分网民对当地官方的一些质疑了。

女孩母亲微博显示,出事后,“一个电话也没接到,是自己看群,别的家长发才知道,然后赶到医院,和孩子爸爸分头找,没一个人告诉我们真实情况,还是最后有个护士问我孩子是不是戴了个手串,拿出来才知道孩子其实已经没了……”

出了这么大的事故,为什么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孩子的父母都没有接到任何权威信息?涉事学校、处理事故的有关部门,这么做是由于疏忽,还是缘于其他方面的考虑?不论是哪种情况,显然都是缺乏共情能力的表现。“可怜天下父母心”,如果有关人员把自己摆在为人父母的位置上,置身于当时的语境,又怎么会不知道、不理解一个母亲的急切和哀痛?

生命无法挽回,家属的痛苦也许只有时间才能减轻。吸取教训,避免悲剧再次发生,是其他人的共同责任。

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评论报道

采写:南都记者 周敏萱 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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