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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 王敏5月15日,合肥市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动态调整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通知显示,实施购房补贴。2024年5月15日(含15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凡在我市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给予总房价1%的购房补贴;二孩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家庭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总房价1.5%的购房补贴;新市民、进城农民、城市公共服务人员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总房价2%的购房补贴;新购买新建车位(库)的购置人,给予车位(库)总价款3%的购置补贴;对售出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年内售出原自有住房的购房人,给予新建商品住房总房价2%的购房补贴。以上补贴标准,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优化销售政策。市区商品住房项目不再执行公证摇号公开销售,由企业自主销售。全面取消楼层差价限制,优化价格调整机制。优化调整企业自持商办比例政策。支持竞自持租赁住房整体转让。支持企业购置办公用房,对总部企业在我市新购办公用房的,按照我市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相关规定给予补助。优化车位(库)与住宅同步销售政策、车位(库)增购政策。

同时,动态调整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在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符合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条件时,及时按程序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各金融机构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此外,优化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在本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家庭所购房屋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的住房情况,无住房的,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