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前董事长,台湾媒体人赵少康日前到东海大学演讲,讲前受访时,针对有岛内五位政论名嘴上榜大陆惩戒名单,赵少康表示,名嘴绝大多数的讲法他也很反对,甚至深恶痛绝,但他们有讲话的权利,如果违法就依法告他,如果没有违法,要怎么讲也很难去干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赵少康称,在岛内本就是各说各话,受众会自己判断,现在惩罚名嘴也惩罚不到,了不起不到大陆了。赵少康提醒,名嘴如果太过头,当然可以吸引观众,但对媒体形象也不好,不论如何,这都是台湾内部的事务,常管台湾总是不太适合。

然而,比起赵少康所谓“言论自由”,对伤害两岸关系,挑动对立的岛内名嘴进行惩戒,也是大陆的内部事务。

事实上,并没有人管这些名嘴说什么,但他们要承担什么后果与责任,并非这些名嘴或台湾单方决定,难道被他们肆意指摘、抹黑的大陆不能做出回应?赵少康的这种说法才是一边高倡言论自由,一边又限制别人因应的自由,这正是岛内长期面对两岸关系的双标表现。

正如前不久,有位台湾歌手在天津的演出被取消,岛内很多人也来声援,说“政治归政治、艺术归艺术”。这位歌手固然有表达自己主张的权力,但大陆市场是否认可她的行为,对于她的的立场接受与否,那是大陆民意来决定。如果大陆市场拒绝“不认同一中”者捞金,这也是多数大陆民众的选择权利,岛内的蓝绿政治人物又有什么理由去肆意评断呢?彼时的赵少康,可曾用同样标准,去尊重大陆民意的言论自由与选择权利?

20年前,陈水扁曾引用张学良诗句“人何寥落鬼何多”来影射赵少康,被后者一怒告上法庭,最终法庭判赵败诉。如果当年赵少康不能接受“人何寥落鬼何多”,这些上惩戒名单名单的岛内名嘴,对大陆的肆意贬低、攻讦程度远远超过陈水扁当年。假使赵认为名嘴发言都是“言论自由”,那他昔日为何又把阿扁告上法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09年,台当局“新闻局”官员郭冠英,以笔名范兰钦在《绕不出的圆环》一文中,自嘲是“高级外省人”。也因为他过去的文章坚持台湾是中国一省,戳破了绿营编造的虚假历史,遭民进党民代管碧玲起底,他们抓住自嘲的戏言不放,来打击刚刚重返执政的马英九当局,民进党称郭制造省籍对立、挑动族群问题,蓝营主事者不堪压力,最终将郭免职。

如果岛内真保证言论自由,那以笔名撰写文章的郭冠英,即使当中有些言辞戏谑乖张,他也没有触法,反而他的政治主张,还是在捍卫“一个中国”的岛内宪制性规定,试问,当年的赵少康和绝大多数蓝营名嘴,有无捍卫郭冠英的言论主张?

假使赵少康真将“言论自由”奉为圭臬,比照此标准,大陆的各种统一主张,也是大陆的内部事务,也是大陆民众观点的自由表达。长期以来,蓝营名嘴们可以无视民进党鼓噪日益高涨的所谓“台湾民族主义”,面对大陆理性爱国的声音,又时常被他们贬低为“极端激进”,甚至还有蓝营民代此前呼吁大陆应该限缩这些声音。类似做法,何尝不是对他们自己提出的“言论自由”价值的否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如果这些蓝营人士不敢声援认同一个中国者的言论自由,而今却要去捍卫亲绿名嘴的言论自由,这种双标背后,更是对一个中国的挑战。不愿正视“一个中国”,才要扯东扯西。宁愿歹毒放火。却不想看统一点灯,才是他们不愿明说的心里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