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家住新桥镇的居民日前因邻居搭建阳光房而倍感困扰,他曾向新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致电反映相关情况,城管部门也在第一时间上门开具整改通知书,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违建业主却始终不为所动。那么,责令拆除却不执行,违建房屋该如何恢复原貌?

今年4月,新桥城管收到居民求助电话后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该小区的一户居民正在院内搭建阳光房,其框架结构和玻璃顶棚已经完成。经核查,执法人员确认阳光房属于违法搭建,因其钢材质的框架结构部分嵌入墙体,导致墙体出现细小裂痕,加上阳光房的玻璃安装也不合规,边角部位极易受到外力冲击,在日晒雨淋下存在炸裂风险。随后,执法队员向业主开具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要求其限期拆除该阳光房。

本以为事情到此可以告一段落,但在执法队员复查时,却发现该违建仍未拆除。为尽快推动问题解决,执法队员多次上门与该业主沟通并了解到,该业主拒不拆除的原因是其在买房时就看中这处大院子,打算搭建阳光房,结果事与愿违,加上阳光房即将竣工,更是深感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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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情况后,执法队员对当事人的心情表示理解,同时指出搭建阳光房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容易引起其他居民的效仿,希望业主重视违法搭建阳光房存在的安全隐患。经过多次组织协调、普法宣传,业主的抵触情绪终于逐步得到化解。最终,历时近一个月,在业主配合下,该违建阳光房得以顺利拆除。

“对于小区已经出现的违建,我们希望业主可以自行拆除,既可以减轻对周边住户的影响,也能将其个人的损失降到最低。”新桥城管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执法人员也将持续强化日常巡查,以“零容忍”的态度做好违法建筑治理工作,为居民营造更美好的居住环境。

来源:上海松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