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葫芦岛公安

5月3日6时40分,建昌县局镇北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某小区高层楼房的天台上有一女孩想要跳楼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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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了解到,报警人就是想要轻生的女孩,民警立即与她取得联系,在电话中一直安抚她。3分钟后,副所长邵鹏带领民辅警到达现场。当时女孩正坐在17楼楼顶的栏杆上,双手抓住栏杆、双腿垂在外面,随时有坠楼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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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的朋友一直在其身边与她说话,邵鹏先耐心劝导女孩,分散其注意力,并逐步靠近;很快,她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放弃了轻生的念头,民辅警来到其身边将她从栏杆上救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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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时55分,民警将女孩带回了派出所,并联系了其家长。据了解,女孩今年13岁,是一名中学生,因家庭琐事和家人发生矛盾,于当日2时45分离家出走,去了朋友家;5时许因和家长打电话再次发生争吵,一时想不开便来到楼顶想要轻生。

随后,家长赶到派出所,民辅警与女孩和家长进行沟通交流,帮助她打开了心结,消除了她与家人的矛盾。女孩表示将珍惜生命,不会再有轻生念头,家长对民辅警的及时救助深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