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一段视频在网上引起热议。视频中,一辆警车在高速上“逼停”了一辆私家车,其行为被质疑存在报复性执法。随后,湖北高速交警三支队和荆州市松滋市公安局确认,该警车属于荆州市松滋市公安局,车上的两名黑衣男子均为在职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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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事件发生在5月10日下午近5时,网友发布的视频为被截停私家车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中,警车与私家车并排行驶,在鸣喇叭和响起警笛声后,私家车变道至右车道。随后,警车鸣警笛上前,示意私家车停车。两名未穿警服的男子从警车上下来,质问私家车为何没有为公务车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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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视频引起众多网友热议,网友质疑警车是否在公务执勤期间,警车上人员未穿警服执法是否违反相关规定,以及高速上如此拦截车辆是否属于危险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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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下午,松滋市委宣传部表示,两名涉事民警已被停职调查,目前由松滋市公安局负责处理此事。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性灯具,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但警车只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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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然而,视频中的警车鸣笛时间与私家车未让行之间存在争议,两名警察非交警,其执法行为并不规范,且在高速拦停车辆十分危险。
目前,关于此事的处理结果仍在讨论中,相关部门将第一时间公布调查结果。在此,我们期待公正公平的处理,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确保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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