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看手机
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均属于
违法行为!!!开车看手机
酿成的事故
屡见不鲜

今天,曝光一批
违法行为车辆

01

车牌号码:鲁J30**0
违法地点:御道大街与明堂路路口

02

车牌号码:鲁J21**J
违法地点:御道大街与明堂路路口

03

车牌号码:鲁J71**9
违法地点:凤凰山路与九女峰街路口

04

车牌号码:鲁J19**X
违法地点:擂鼓石东大街与巨菱路路口

05

车牌号码:鲁J05**V
违法地点:灵山大街与双龙路路口

06

车牌号码:鲁J23**J
违法地点:唐王街与双龙路路口

07

车牌号码:鲁J39**3
违法地点:迎胜高架路岱阳大街立交南出口

08

车牌号码:鲁J47**Y
违法地点:迎胜高架路岱阳大街立交桥

09

车牌号码:鲁J21**6
违法地点:迎胜高架路灵山大街立交南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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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驾驶人均处以:
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并扣3分

开车接打电话

到底有多危险?!

开车时候看一眼手机最少需要3秒,假如以60km/h的时速开车,那么3秒钟就会开出50米,而这50米完全是在盲开,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正常情况下,以60km/h的时速开车,前方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刹车时,刹车的距离至少是20米。如果边开车边看手机,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刹车距离会更大,后果将不堪设想。

据研究统计,开车时打电话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普通状态下的2.8倍开车时看手机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普通状态下的23倍

在行车过程中
任何会降低驾驶人专注度的举动
都属于“分心驾驶”
都是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 20 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务必吸取教训

切勿分心驾驶

谨慎安全驾驶,守法文明行车

来源 / 泰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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