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看手机
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均属于
违法行为!!!开车看手机
酿成的事故屡见不鲜
今天,曝光一批
违法行为车辆
01
车牌号码:鲁J30**0
违法地点:御道大街与明堂路路口
02
车牌号码:鲁J21**J
违法地点:御道大街与明堂路路口
03
车牌号码:鲁J71**9
违法地点:凤凰山路与九女峰街路口
04
车牌号码:鲁J19**X
违法地点:擂鼓石东大街与巨菱路路口
05
车牌号码:鲁J05**V
违法地点:灵山大街与双龙路路口
06
车牌号码:鲁J23**J
违法地点:唐王街与双龙路路口
07
车牌号码:鲁J39**3
违法地点:迎胜高架路岱阳大街立交南出口
08
车牌号码:鲁J47**Y
违法地点:迎胜高架路岱阳大街立交桥
09
车牌号码:鲁J21**6
违法地点:迎胜高架路灵山大街立交南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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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驾驶人均处以:
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并扣3分
开车接打电话
到底有多危险?!
开车时候看一眼手机最少需要3秒,假如以60km/h的时速开车,那么3秒钟就会开出50米,而这50米完全是在盲开,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正常情况下,以60km/h的时速开车,前方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刹车时,刹车的距离至少是20米。如果边开车边看手机,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刹车距离会更大,后果将不堪设想。
据研究统计,开车时打电话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普通状态下的2.8倍;开车时看手机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普通状态下的23倍。
在行车过程中
任何会降低驾驶人专注度的举动
都属于“分心驾驶”
都是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 20 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务必吸取教训
切勿分心驾驶
谨慎安全驾驶,守法文明行车
来源 / 泰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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