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江苏南通这两天有个上了热搜的事儿,说南通的一家公司忍受不了公司里的一名员工了,这名员工有个癖好,就是工作时间爱上卫生间,而且进去就很长时间不出来。

据公司统计,这名员工在卫生间的时间,一天下来长达六个多小时。通常进一次厕所,就得在厕所里停留个半小时以上,有时候是停留一两个小时。

俗话说,管天管地,管不了人家去厕所。但是,具体问题也得具体分析,假如说,是这个员工身体原因,必须每天都停留在卫生间那么长时间,那么建议这名员工应该去医院好好看看了。

如果不是身体原因,大概率就是这个员工找到了偷懒的窍门,在单位不想干活儿了,就去卫生间躲半小时、一小时的。

有人可能问了,这人躲在卫生间里都能干什么呢?其实熟悉情况的人都知道,现在有了手机了,躲在卫生间只要允许拿着手机,想看什么都可以,轻松愉快。

而且现在很多写字楼卫生间也挺干净的,在里边停留时间长一些,也完全能够忍受。

但是公司对于这名员工的行为忍无可忍了。这名员工的月收入据说可以达到万元,收入不算低,居然上班通过上厕所的形式摸鱼,公司一怒之下就把这名员工开除了。

接下来的事更有意思了,员工居然把公司给告了,并且要求公司赔偿20万元。

不得不说,这位员工的维权意识是挺强的,但他的停留厕所工作法显然有些拙劣,如果这场官司他赢了的话,一方面明显不公平,另一方面也会起到一个坏典型的作用。

还好,法律是公正的,这场官司这个员工输了。而且他也得不到网友们的同情,估计以后他找工作也难了,谁愿意要摸鱼的懒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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