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用中国(北京)网站信息显示,北京中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因监理单位未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被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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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号“京房水罚字〔2024〕33-1号”行政处罚决定显示,北京中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房山区河道水毁修复工程(第一批)大石河京周路路桥施工现场监理单位未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案,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九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北京中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罚款3万元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