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春暖花开,槐花等开得正好,香飘四溢,摘槐花也流行起来,没想到,竟然有“吃货”司机在高速上停车,摘槐花、拍风景。

离谱!

男子在高速应急车道停车摘槐花

5月4日,烟台高速交警栖霞大队民警视频巡查时发现,沈海高速457公里处,一名男子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在路边摘槐花,民警立即通过电话联系到车主。据了解,该驾驶员在驾车途中,发现路边槐花长得正好,便将车辆停靠在应急停车带内,下车后进行采摘,没想到被抓个正着。

风景好?

夫妻俩高速下车拍照

近日,海阳大队民警视频巡查时发现威青高速110公里处,一辆SUV停靠在应急车道,副驾驶女子下车后用手机拍摄路边风景,并与同行驾驶员分享,随后驾车驶离。

在高速公路上,

除非紧急情况,不能随意停车!不能随意停车!不能随意停车!

高速上随意停车,究竟有多危险,大家看几张动图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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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占用应急车道,一旦发生紧急事件,耽误的可不是一星半点儿

占用应急车道的危害

延误紧急救援

占用应急车道,致使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受阻,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处理事故、排险、疏导、抢救伤员,导致道路拥堵加剧,甚至造成伤员、病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严重后果。

加剧道路拥堵

当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遇到车多缓慢行驶时,部分驾驶人在应急车道和行车道内来回穿行、加塞,不断变线,干扰正常通行的交通流,增加了交通拥堵程度。

极易造成事故

部分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后,没有按规定打开报警闪光灯并在规定距离设置警示标志,而是直接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维修;部分驾驶人疲劳时将车随意停在应急车道休息。上述行为极易使同向车辆不明前方情况,导致事故发生。

形成负面示范

不按顺序排队行驶,占用应急车道,往往会产生极坏的负面示范效应,使遵规排队者因心理不平衡而产生效仿的念头和举动,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破坏社会风气。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确有紧急情况,将车停在高速的应急车道上后,需要做到这几点

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

其他人员一定要撤到安全区域内,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

遇有前方交通堵塞等情形时,禁止在紧急停车带内行驶、停靠、排队。

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绝非随意停车的“安全之道”,即使风景秀丽,也一定不能忘记交通法规,不要让愉快的旅程成为一生的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