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真实案例,王某早年创业,名下经营这一家游戏公司,通过自己的努力打拼积累下亿万的家产,后因一场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王某离婚多年,前妻也是公司的股东,并且父母也早已去世,只有两个子女,都未成年。王某两个子女通过继承程序继承公司股权后,又出现一女子自称是王某的“未婚妻”,自己和王某所生的儿子也应享有继承权,有权继承王某生前的财产和公司股权。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但前提是需要证明自己确实与被继承人存在亲子关系。那么如何证明呢?如果非婚生子女一方有符合法定程序的亲子鉴定报告效力是最强的,这里面强调一下,并非随便拿出一份报告就可以,从采样的程序,到鉴定机构是否符合要求,到最后出鉴定意见等各个环节都要符合要求才可以,一般自行采样送检的都不符合要求,因为样本来源不明。

大多数案件中非婚生子女都没有这个证明,那么就要寄希望于被继承人的身体组织因为各种原因还能找到,比如有些疾病医院会取一些身体组织进行化验,并且留存。本案中涉及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保留的概率也比较大。可以通过相关诉讼,申请法院以相关部门保管的被继承人的身体组织作为样本进行司法鉴定。如果不幸没有任何地方还保留可以作为鉴定的样本材料,那么将只能寄希望于做其他亲缘关系鉴定,比如做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鉴定,祖孙鉴定,同一父系家族男性鉴定(叔侄)等,但前提是有人配合做鉴定。如果所有有可能有亲缘关系的家属都不同意鉴定,则又出现了新问题,即亲子关系推定问题。

一般亲子关系的推定不宜扩大主体范围,应主要应用于父或母本人,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并已提供必要证据,女方不认可,但拒绝鉴定,可以推定无亲子关系;女方认为孩子是对方的并已提供必要证据,男方不认可,但拒绝鉴定,可以推定存在亲子关系。但不宜附加给合法婚生子女配合私生子做亲缘关系鉴定的义务,其人格权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婚生子女没有义务配合非婚生子女做亲子鉴定,一旦非婚生子女不能确认亲子关系所产生的的后果应该由其自行承担。并不是随便一个人跳出来说自己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亲子关系,法院就会启动亲子关系确认之诉或者启动鉴定程序。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据证明存在亲子关系,比如出生医学证明、医院产检或者生产时被继承人的签字材料、其他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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