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球网络平台

1.1. 受科幻场景的影响,人们普遍对人工智能的看法是机器会发展出一种类似于自我意识的东西,这将不可避免地引起它们的误解,让它们拒绝服从,并最终起来反抗它们的人类创造者

1.2. 普遍幻想背后的焦虑,其实是个误会

1.2.1. 以为人工智能可以达到的巅峰是像人类个体一样行事

1.3. 如果我们能够认识到人工智能其实已经以不那么明显的方式存在于我们身边,并将我们对技术的焦虑转向增进对人工智能融入我们的生活这一事实的更透彻的理解,我们会得到更好的服务

1.3.1. 世界各地的人们正在亲身参与一个平凡而又具有革命性的过程

1.3.2. 我们依赖人工智能来帮助我们完成日常任务,但未必准确地了解它在任意特定时刻是如何工作又为何工作的

1.3.3. 我们正在人工智能与人类之间、使用人工智能增进服务的个人之间,以及这些服务的创造者、运营商与政府之间,形成对个人、机构和国家都具有重大影响的新型关系

1.3.4. 在没有大张旗鼓,甚至反而有些悄无声息的氛围中,我们正在把非人类的智能整合到人类活动的基本架构中

1.4. 大多数产品和服务对每个用户的价值是独立于其他用户的,甚至会因其他用户的存在而被削弱

1.5. 如果我们未能进一步给出解释、讨论和监督人工智能的方式,且这些方式未能与社会价值观相一致且无助于达成某种程度的社会和政治共识,那么人类社会可能展开一场反抗,以反对一种新的、看似客观的、不可阻挡的力量的出现,正如19世纪浪漫主义的兴起和20世纪激进意识形态的爆发那样

1.6. 网络平台的价值和吸引力会随着更多用户的采用而增加,经济学家将这一过程称为“积极的网络效应”

1.6.1. 随着越来越多的用户受到吸引而选定平台,他们在特定平台的聚集导致某种特定服务仅由少数几家供应商来提供,每个供应商都有大量的用户基础,有时是数亿甚至数十亿

1.6.2. 这些网络平台日益依赖于人工智能,并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人类和人工智能之间的交集,其规模之大,已具有文明意义

1.6.3. 在不到一代人的时间里,颇为成功的网络平台聚集的用户基数已超过了大多数国家甚至某些大洲的人口

1.6.4. 聚集在流行网络平台上的大量用户群体比政治地理意义上的群体边界更为分散,而且网络平台运营主体的利益可能与国家利益存在分歧

1.6.5. 网络平台的运营商未必会从政府优先事项或国家战略角度考虑问题,特别是当这些优先事项和战略可能与网络平台所服务的客户相冲突时

1.6.6. 尽管这些网络平台并没有形成本应属于政府职能的经济和社会政策,但它们可能会承载或促进经济和社会互动,并且在数量和规模上超过大多数国家

1.6.7. 一些网络平台虽以商业实体的形式运行,但由于规模、职能和影响力日益扩大,它们正在成为地缘政治上的重要角色

1.7. 重要的网络平台多数来自美国(谷歌、脸书、优步)或中国(百度、微信、滴滴出行)

1.7.1. 网络平台之间的商业竞争可能会影响政府之间的地缘政治竞争,有时甚至会成为外交议程上的头等大事

1.7.2. 由于网络平台运营商的企业文化和战略制定往往优先考虑用户聚集地和研究技术中心所在地,而这两者都可能远离国家首都,这使得情况更加错综复杂

1.7.3. 某些网络平台在其运营的国家已经成为个人生活、国家政治话语、商业活动、公司组织甚至政府职能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1.7.3.1. 即使是那些在此之前都不曾存在而直到最近才为人所知的服务,现在看来也是必不可少的

1.8. 网络平台(及其人工智能)正在一个超越了地理限制的数字世界中迅速扩张

1.8.1. 平台通过即时可访问的数据聚合,跨越时间和空间,以一种几乎没有其他人类创造物能够比拟的方式将大量用户连接了起来

1.8.2. 一旦人工智能经过训练,它的行动速度通常就比人类的认知速度更快

1.8.3. 现象本身并无好坏之分,它们不过是由人类寻求解决的问题、渴望满足的需求,以及为服务于自身目的而创造的技术所引发的现实而已

2. 数字世界

2.1. 几十年前,当数字世界开始扩张其领域时,没有人期望这些数字领域的创作者将会或理应发展一个哲学架构,或者界定他们与国家或全球利益的根本关系

2.2. 对于人工智能赋能的网络平台的运营和监管,不同的个人、企业、政党、市民团体和政府难免看法各异

2.3. 对软件工程师来说似乎很直观的东西,对政治领导人来说可能是令人困惑的,而对哲学家来说则可能是无法解释的

2.4. 受消费者欢迎的便利,国家安全官员可能认为它是不可接受的威胁,而政治领导人则可能因其不符合国家目标而拒绝它

2.5. 被一个社会认为是受欢迎的保障而欣然加以接纳的,可能会被另一个社会理解为选择或自由的丧失

2.6. 为了让个人、国家和国际行为体就其与人工智能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达成知情的结论,我们必须建立一个共同的参考框架

2.6.1. 首先要做的就是为讨论知情的政策确立相应术语

3. 社区标准

3.1. 网络平台如何建立社区标准,也就是每个运营商如何制定(通常在人工智能的协助管理下)创建和共享内容的规则,就是一个现代数字空间与传统规则和预期之间互生龃龉的具体案例

3.2. 原则上大多数网络平台奉行内容中立原则,但在某些情况下,其社区标准的影响力堪比国家法律

3.3. 网络平台及其人工智能允许或青睐的内容可能会迅速走红

3.3.1. 它们贬低的,有时甚至是完全禁止的内容则可能被降为冷门并因此默默无闻

3.3.2. 被确定含有虚假信息或违反其他内容标准的材料则可被有效地从公共流通中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