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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和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在全区部署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进民企”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助力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日至31日。各地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从“民法典宣传月”开始持续推进,12月“宪法宣传周”期间进行阶段性总结。

重点活动安排

(一)举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进民企”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 由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办、自治区司法厅发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法治微电影和法治歌曲;

✏ 由新疆税务局向各地州市司法局赠送《民法典百姓普法读本》;

✏ 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直播解读自治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

✏ 由乌鲁木齐市司法局举办涵盖群众性法治文艺节目表演、法治趣味游戏、法治剧本杀、现场法律咨询等活动的“法治巴扎”,开通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民法典地铁专列。

(二)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月活动

新疆律师协会组织律师深入民营企业为项目谈判、合同签订和其他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帮助防范应对项目规划、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对企业生产经营、物业租赁、劳动争议等纠纷热点,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讲和咨询解答,结合“法官进企业”“检察官进企业”等活动,针对企业司法需求和面临的法律风险,“面对面”交流、“零距离”解难,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提升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合规发展能力。

(三)广泛开展群众性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

✏ 自治区司法厅以民法典为主题举办一期“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

✏ 新疆法学会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法治文化基层行”法治宣讲活动;

✏ 全区各村(社区)举办以民法典为主题的“法润天山·国旗下普法”活动。

各地各部门(单位)根据全国、自治区重点活动安排,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实效性强、群众参与度高的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制作推出普法微视频、微动漫等传播力强、影响力大的宣传作品,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坚持学用并举,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各项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以良法促进善治,推动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统筹谋划,把“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作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有力抓手,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把好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精心策划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

(二)突出重点对象。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把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结合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企业合规建设。

(三)推动常态长效。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把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有机结合,推动民法典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感染力和到达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来源:新疆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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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学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编 物权

第二分编  所有权

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二条 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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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孔庆平 张 静

● 责编 王 敏 朱 婷

● 审核 唐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