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一则香港新闻引起热议,但不是在香港热议,而是在内地热议,内容是: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委任三位资深大律师。

能被委任不简单,香港律师基本是垄断资源,所以香港至今大约有100位左右的资深大律师,回归前叫御用大律师,月薪在几十万-上百万。

其中一位资深大律师表示:香港多年来,都是建基于很强的法治精神,基本法23条是法律一部分,所以我们每个人都会继续奉公守法。

这段话也看出这位资深大律师的爱国情怀,得到港府的祝福实至名归,但引起热议的不是他们的谈话跟月薪,却是头上戴的这个羊毛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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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发的故事跟殖民历史相关,起源是16世纪时,欧洲上层人士因疾病而秃头,因此戴假发是为了遮丑,谁知成为潮流传入英国。

到了18世纪,英国上层社会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装束,并引入法庭,被视为大律师权利和专业度象征,希望在审讯中带来庄严和正式之感。

后来传入香港,一直到回归后,香港继续实行“一国两制”并沿用“普通法”,因此这个象征就继续沿用至今,但是否正确,一直热议至今。

有网民表示,回归27年,该去掉这个假发了;也有网民表示,既然香港保留普通法,那就要应该继续存在,这跟请海外法官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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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且说这个只是形式上面,但实际上,回归至今27年,港府在一些法例的条文内,居然还在用“女皇陛下”、“总督”,这就的确过分了。

而且这些条例跟生活息息相关,有配偶子女抚恤金条例,还有邮政署条例、甚至电车条例,还有入境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都有女皇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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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整天听到的“刑事罪行条例”,里面居然还有“禁锢女皇陛下”以及向“女皇陛下发动战争”,且不说女皇已驾崩,单单文字就让人啼笑皆非。

有解释是回归时有大量工作需修改,因此就出现解释覆盖:凡是看到有“女皇陛下”则视为“香港特区政府”,看到“总督”则视为“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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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这样的覆盖对于回归后的香港,并不谨慎!因此港府在这个月就会提交立法会审议,废除不恰当的字眼,完善条例法规。

终于,搁置27年的事儿,到现在就要解决了!不过,社会又有声音表示,那些路名太碍眼,例如维多利亚公园,应该改为人民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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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反对声音表示,“去殖”,港府的条例改革最重要,但香港回归并保持“一国两制”,要慎重考虑路名存在的重要性,以及历史的保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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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路名都改了,香港的味道也没了,相信这不是大众所愿,况且香港最大优势是中西文化荟萃,以及多元包容的文化背景。

海纳百川,容纳一些色彩,并不代表不健康,反而却是“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的含义,对于游客来说,也是了解香港的一个必然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