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南京市全面融合社会公共信用管理要求与生态环境领域信用监管制度,通过坚持一体化机制保障、坚持规范化信用归集、坚持动态化信用评价、坚持系统化分类监管、坚持便捷化信用修复、坚持特色化宣传教育,打造出一套具有南京特色的环保信用管理体系,将信用制度、信用手段和信用理念紧密结合到生态环境日常监管和服务中,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夯实工作基础

建立完善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信用管理工作规范,明确信用信息产生和归集、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信用修复服务全流程工作要求,明确“责任”、“人员”“事项”三张清单,年度制发工作要点,季度进行工作通报,逐月核查,每日监测,确保各类信用信息“全归集”“零延误”。作为第一批试点领域,有力支持了南京市在全省首次实施企业以专用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记录证明工作,切实减轻企业开具证明的负担,今年以来,已开具专用公共信用报告1425份。在规范化管理的同时,生态环境部门通过线上线下各种形式扩展信用管理政策知晓度,将信用政策宣讲作为企业合规教育基地和“生态环境法律大讲堂”的“必修课”,年均组织专题活动十余次,参与企业数量两千余家次。

动态分级分类监管提升治污水平

依托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管理系统开展信用评价,全市纳评企业17000家,重点行业企业实现“全覆盖”,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产生的计分,由优到劣分为5个信用颜色等级(绿色等级、蓝色等级、黄色等级、红色等级、黑色等级)。在日常监管中,科学运用评价结果,针对绿色等级企业给予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纳入非现场监管名录、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免审即享”等政策。在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过程中,全市50家绿色等级企业享受管控豁免“免审即享”,全年15次免受生产限制影响。

针对红黑色等级企业,生态环境部门与发改、水务、财政等主管部门联合实施信用惩戒,不但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加大检查频次,还暂停生态环境类专项资金补助、暂停人社部门稳岗就业补助,征收差别化电费、污水处理费,对各类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

精准运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这只“无形的手”不但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倒逼发展向倒逼发展与激励发展并重转变,也在企业中广泛树立了守法守信经营的理念,全市企业更自觉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根治环境问题风险,整体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近三年来,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数量大幅度下降,2024年较2021年同期减少40%以上,绿色等级企业由20家增长到62家,红色黑色等级企业由最高时的40多家减少为1家。

便捷化信用修复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部门建立起“修复提醒—帮扶指导—提速办理”的信用信息修复服务流程,积极引导失信企业完成“信用中国”信用修复,有效降低企业信用修复时效成本。首创“两次送达,两次告知”并率先出台行业修复指南。在 2022 年组织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中首次组织实施成效明显,生态环境部门修复记录数量全市前三,受罚企业行业部门退出占比全市第一,该举措在省市各部门全面推广,纳入后续规范性要求中。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部分施工企业反映工地噪声、扬尘处罚失信行为的修复仍存在一定困难,主要原因是施工企业违法行为地较为分散,且存在信用修复申请承办人和实际办理行政处罚的项目部脱节的情况,导致信用修复所需的材料存在遗失或灭失。生态环境部门一方面积极指导企业采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式获取整改证明材料,并全流程跟踪加快办理,2024年以来共办理57件,平均回复时长仅为3个工作日。另一方面与信用管理部门建立数据推送机制,在“双公示”系统新增“部门信用修复”模块,每日推送公示期满3个月的行政处罚信息,生态环境部门主动核查处罚责任义务履行情况并出具修复意见,系统自动生成《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并加盖电子公章,企业可通过短信通知提示自行下载并完成修复,今年以来已累计办理8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