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5 月 19 日的时候,“胖猫”的姐姐明确发出声明,表示弟弟所遭遇的诈骗案件,公安机关居然不予立案。要清楚地知道,在此之前,年仅 21 岁的“胖猫”由于网恋女友提出分手这样的情况,竟然就选择了跳江自杀这种极端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据专业律师仔细分析,因为“胖猫”和其女友之间并不属于家庭成员的关系,所以公安机关要对这样的情况进行立案,是存在着相当大的困难的。

“胖猫”在仅仅两年的时间里,就给女友转账了高达 51 万这样惊人的数额,然而他们仅仅只有过两次见面而已。“胖猫”的姐姐曾经在网络平台上公布了他们两人的一部分聊天记录,这一举动随即引发了网友们极其广泛的关注。至于“胖猫”的那些转账究竟能不能够被成功追讨回来,律师明确表示这需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女方曾经利用分手来进行威胁,那么这些转账或许就属于可以撤销的民事行为。

要知道,公安局法制办可是决定一个事件是否构成刑事案件的非常专业的裁定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109 条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只要发现了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那就必须要按照相应的管辖范围,立刻展开立案侦查。

在“胖猫事件”当中,“胖猫”的姐姐应该及时地联系重庆警方,去调取“胖猫”在自杀之前与谭某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确切地确定“胖猫”的自杀行为与谭某之间到底有没有必然的联系。倘若谭某明明知道她那决绝的话语会刺激“胖猫”走上绝路,却依然故意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那么谭某就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要是谭某的言语表现得非常过激,也有可能构成侮辱罪。但是,如果没有足够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谭某的行为构成了犯罪,那么或许就无法成功地为其定罪。

此外,法律专家们特别着重强调,谭某的阴险程度和恶劣程度同样也是评判定罪的一个极为关键的因素。在“胖猫事件”中,谭某的行为虽然确实存在着欺骗的成分,但是并没有直接导致“胖猫”的死亡。这就使得法律专家们认为,谭某的行为并不足以被非常确切地定性为犯罪。毕竟在法律的判定中,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全面而严谨的考量,不能仅仅凭借单一的因素就轻易地下结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