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废气产生方式和排放特征,将精细化工行业VOCs排放源分为溶剂产品使用源、化工产品生产源、废物处理源和存储输送源四类。其中,溶剂使用源一般是在精细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由于使用有机溶剂而物理挥发形成的VOCs排放源。化工产品生产源一般是在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由于原料、中间体或产物挥发形成的VOCs排放源。废物处理源是工业污水、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过程中形成的VOCs排放源。存储输送源是工业原料、产品以及有机溶剂在储存、输送或配料过程中形成的VOCs排放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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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业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VOCs种类多,性质差异大

工业固定源有机废气所涉及的行业众多,污染物种类繁多,组成复杂。常见的化合物种类有烃类(烷烃、烯烃和芳烃)、酮类、酯类、醇类、酚类、醛类、胺类、腈(氰)类等有机化合物,常见的精细化工行业VOCs污染物分类。

(2)在大多数情况下,生产工艺尾气中同时含有多种类型的污染物

在大多数的行业中,工艺尾气中气态污染物往往是以混合物的形式排放。如涂料工业废气中通常含有苯系物和酮类、酯类等;胶粘剂废气中通常含有苯类、脂类、酮类和醇类等;制药和农药行业中通常含有酸性气体、普通有机物和恶臭气体等。对单一或单类化合物的净化,在治理技术上容易选择。当不同种类的有机化合物共存时,由于其性质的差异,采用单一的治理技术往往难以达到治理效果,在很多情况下需要考虑对废气进行分级治理。如在苯类废气中含有卤代烃或含硫有机物时,会造成催化剂中毒,采用催化燃烧法净化之前需要首先将卤代烃或含硫有机物去除。

(3)不同的生产过程所排放的工艺废气工况条件多样

不同行业或同一行业中的不同工序所排放的尾气工况条件差异很大。如一般涂料、染料以及胶粘剂生产过程中排放常温气体,在化学化工、制药等行业所排放的往往为高温气体。在同一行业中,如制药行业反应釜、烘干车间等排放高温气体,而过滤、离心等工序排放常温气体。在多数情况下,有机废气中都含有颗粒物。在涂装工艺中产生的漆雾颗粒物,以气溶胶的形式存在,黏性高,去除困难,即使只有少量存在也会对吸附净化效率造成重大的影响。

对于含氯化烃类有机化合物的废气,不能用甲醇、丙酮、水来吸收,通常要采用N-甲基吡咯啉(NMP)、硅油、石蜡和高沸点酯类等。

为了高效地实现吸收过程,要求吸收剂(液相)和被处理的废气(气相)间能达到充分的接触,这就要求采用合适的吸收设备来完成。常见的吸收设备有填料塔、板式塔、湍球塔、喷洒塔、降膜吸收器和文丘里洗涤器等。在选择吸收设备时,首先应考虑有机废气和吸收剂系统特性。当有机废气在吸收剂中的溶解度很高,吸收很快时,应尽可能采用结构简单的吸收器。需注意:在一个净化装置系统中,是否还要进行其他操作,诸如除尘、增湿、冷却等。在废气净化时,要防止排除的净化气流中夹带液滴,因此吸收设备常设除雾器。

吸收法处理有机废气污染物质的国内外报道情况

吸收法常用于精细化工、石油化工等领域中VOCs废气的净化,一般适用于处理小到中等的废气流量。

吸收法的优点是:

①可用于废气浓度高的场合(大于50g/m³);

②吸收剂容易获得;

③能适应废气流量、浓度的波动;

④能吸收可聚合的有机化合物;

⑤不易着火,不需特殊的安全措施;

⑥如已有废水处理装置,则用水作为吸收剂更为方便。

吸收法的缺点是:投资费用一般较大,而用于吸收剂循环运转的操作费用也较高。此外,如果废气中的有机物非单一组分,则难以再生利用或必须添加许多分离设备;还可能产生废水而造成二次污染。如用吸收法回收溶剂,则可得到一些补偿,但必须增加相应的回收装置的投资。目前,吸收装置大多用于废气中还有无机污染物的净化,例如:含HCl、SO?、NO?、NH等废气的吸收净化,仅在少数场合用吸收装置来净化有机废气。应该指出的是,吸收液还必须送到废水处理系统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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