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股票5月21日电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披露,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15.SH)南昌分行因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2024年5月10日罚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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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

同时,时任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廖某东,因对华夏银行南昌分行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时任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李某,因对华夏银行南昌分行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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