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网站信息显示,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罚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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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号“白自然资罚决字﹝2024﹞3号”行政处罚决定显示,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办理相关使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在白云区麦架镇高坡村麦伍组林地内修建施工作业场地并涉及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规定。

贵阳市白云区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73条1款/项》的规定,责令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费用共计27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