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信用中国(北京)网站信息显示,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存在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被罚。

文书号“京建法罚(顺建)字(2024)第660036号”行政处罚决定显示,顺义新城第23街区的新国展二期项目(展览中心等4项)项目的专业分包单位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在幕墙加工区进行切割动火作业,但未办理动火许可证的行为,不符合《DB11T945.1-202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1部分:通则》第5.3.14条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1条技术标准,但未违反强制性条文,造成了火灾的事故隐患。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北京市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0.5万元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