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

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分局

成功破获一起非法贩卖

新精神活性物质羟考酮案件

查获吸毒人员20余人

刑事拘留涉毒嫌疑人员11人

其中5人涉嫌洗钱

 【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非法贩卖新精神活性物质羟考酮并洗钱!贵阳警方深挖细查抓获30余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非法贩卖新精神活性物质羟考酮并洗钱!贵阳警方深挖细查抓获30余人!!

0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3年3月初,白云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发现辖区吸毒人员陈某某 屡教不改 , 有 再次参与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嫌疑 ,民警立即前往陈某某住所将其带回调查

不出警方所料,经鉴定,陈某某提供的个人毛发以及尿样中均含有羟考酮成分。羟考酮,是国家管制类麻精药品。在明确陈某某有购买吸食羟考酮的行为后,警方立即决定对该案立案侦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过缜密侦查,警方发现,贵阳市已形成一吸贩毒团伙,该团伙通过 非法手段获取奥施康定(含羟考酮)后,以每颗200元的价格 ,贩卖给吸毒前科人员陈某某等人。

据警方深入了解,该团伙 层级多、涉及涉毒前科人员多、涉案资金巨大 ,主要以 羟考酮替代传统毒品海洛因 进行贩卖,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有效 打击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 ,彻底摧毁该犯罪团伙, 警方当机立断成立专案组, 经过长时间的 细致摸排、抽丝剥茧,结合多种技术手段, 警方逐渐摸清了陈某某的上线 邬某某的人员关系、交易规律及特点 ,更是将 邬某某等人涉及在各地的贩卖网络链条 、层级 查得一清二楚。

2023年3月27日,专案组民警在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抓获嫌疑人,相关犯罪嫌疑人落网后,专案组立即加强对上线的核查抓捕工作。

5月12日,专案组民警在贵阳市云岩区抓获本案主要嫌疑人彭某某。

5月26日,在某公司宿舍楼抓获本案主要嫌疑人邬某某。

其他省份警方的联动协助 下,2024年3月26日,民警在安徽省将本案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目前, 该案所有犯罪嫌疑人均已 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贵州禁毒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19年8月6日, 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品种列入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品种列入精神药品管理。那么,羟考酮究竟是何方神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什么是“羟考酮”

羟考酮是一种阿片类镇痛药,为纯阿片受体激动剂,其主要治疗作用为镇痛,属于可能成瘾性药物,单一成分的羟考酮药物是作为管控药物严格管理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是药品?是毒品

是药品

它在临床有重要的治疗作用。羟考酮复方制剂适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中、重度急、慢性疼痛。

是毒品

滥用,滥用就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毒品”类别,可令患者产生依赖性。羟考酮具有成瘾性,它的另一面是毒品。

滥用“羟考酮”的危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泰勒宁作为一种止痛药物,其化学成分包含羟考酮,一旦滥用成瘾,其戒断反应和海洛因类似:泰勒宁成瘾患者一旦停药,会出现失眠、流泪、流涕、出汗、呕吐、腹泻、骨骼疼痛等戒断症状。如此强大的痛苦会使成瘾者不断摄入泰勒宁,并随着身体对泰勒宁药物耐受性的提高,不断加大摄入剂量。

从个别案例中发现,泰勒宁滥用成瘾者从一开始的每日不超过4片,加大到一天30多片甚至40多片。

正因为泰勒宁具有“易获得”“易成瘾”“危害大”等特点,从2019年9月1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品种列入精神药品管理。

“羟考酮”的法律属性

尽管医学上时常将含有羟考酮成分的“泰勒宁”等药品作为癌症患者的镇痛药物使用,但事实上,羟考酮还具有毒品属性,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当作毒品进行吸食滥用或贩卖。

2013年版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便对“羟考酮”进行列管。换言之,羟考酮属于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毒品。

2019年7月1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品种列入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决定从2019年9月1日起,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品种列入精神药品管理的范围之内。

其中,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羟考酮碱大于5毫克的羟考酮复方制剂,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羟考酮碱不超过5毫克的羟考酮复方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非法使用“羟考酮”的法律后果

由于羟考酮具有毒品和药品双重属性,按照《武汉会议纪要》相关规定,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贩卖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为贩卖毒品罪。

因为羟考酮还具有药品的属性,根据《武汉会议纪要》的规定,行为人出于医疗目的,非法贩卖羟考酮类药物,不认定为毒品犯罪,按照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因此,贩卖羟考酮类药物的行为,不仅有可能构成毒品犯罪,还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羟考酮”类药物已被管制,非医疗目的私自服用的行为,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吸食毒品,并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可被处以15日以内拘留及2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成瘾,将被责令社区戒毒,或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隔离戒毒等措施。

使用任何药物

一定要遵从医嘱

避免药物滥用

享受美好生活

来源:贵州禁毒、贵阳公安白云分局、天津戒毒、贵州长安网、北京毒辩
审核:李克炯
复审:黄 艳

校核:陈 睿

编辑:罗紫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