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刘东生,省外办翻译中心主任姜云云一行赴滨州开展《山东省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立法调研,现场听取市司法局、市外办等10家单位在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规范化建设方面的工作汇报及对《规定》的意见建议,并进行深入交流。市外办副主任刘明主持调研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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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姜云云重点介绍了省外办在推进《规定》立法工作方面的相关举措,并针对标识译文不够科学严谨、规范设置缺乏专业指导等共性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姜云云指出,小标识体现大服务,要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促进全省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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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市外办、市司法局等单位分别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近年来,市外办通过设立英文译写示范角、组建译写志愿服务队、规范英译标识体系等,多措并举推进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市外办表示,推进《规定》立法恰逢其时、正当其势,将为我省打造对外开放“桥头堡”提供重要的“软支撑”作用。市司法局等单位从法条设置等层面对《规定》文本提出了意见建议。自由交流环节,刘东生针对标识译文的出处和管理等问题与参会单位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刘东生强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建设是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事项之一,《规定》被列为2023年预备制定和修改的省政府规章项目(二类),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谁设置、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将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化建设工作抓好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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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市外办将从加强标准化外语标识宣传推广,组建专业化英译团队,推进在企业、景区等地设立英文译写示范角,拓宽群众纠错反馈渠道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规范化建设,为提升滨州国际语言环境建设水平,推动滨州开放品质更活贡献外事力量。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体育局、市城市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

记者 张贵英 通讯员 周文慧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