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有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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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徐自乐

身份证号:33032619820823****

住 址:杭州市潇山区北干街道莱星东苑五楼

执行案号:(2024)黔2624执33号

执行标的:106783.33元

悬赏奖励: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奖励举报人

悬赏期限:2025年5月22日止

举报电话:08554520109/08554520107

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