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日,记者接到商家爆料称,支付了3万元“坑位费”,于4月15日参加了86版《西游记》玉兔公主扮演者李玲玉的直播间带货,厂家为这场直播备货60万,最终却以销量0惨淡收场,之后还遭遇了“维权难”的困境。

记者调查发现,支付数万元坑位费却换来0销量的远不止郑先生这一家企业,此事涉及的“明星”也并非一人,而这些明星直播间背后的公司似乎存在关联。(据5月23日大风新闻)

李玲玉在86版《西游记》中扮演玉兔公主(来源:大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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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玲玉在86版《西游记》中扮演玉兔公主(来源:大风新闻)

看似光鲜亮丽的明星,踏足直播却遭遇滑铁卢的案例,近年来也并不鲜见,早有业内人士分析过,“明星光环”对带货的加持相当有限,在对即时流量和销量非常敏感的直播带货赛道,很多明星在专业上或许有成就,有名气,却缺乏真正的带货能力。

如果仅从商业纠纷的角度来看,商家的遭遇固然让人唏嘘,但他们确实也存在判断失误,过于相信明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对商务公司提供的销量数据签合同不疑有他,签订合同时也没有约定保销量。于是,明星不跟商家直接签合同,商务公司又以“不承诺销量”推卸责任,商家们支付了高额的“坑位费”,却只买来一场“空欢喜”,后续维权十分被动。

但是,这样的商家数量众多,遭遇大致相似,发生类似情况的,又远不止李玲玉这一个明星直播间。那些看似不想关的明星直播间,其背后的商务代理公司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实在让人很难不怀疑,这里面有什么预设的套路。根据商户们搜集整理的证据,在直播期间,明星介绍的商品几乎无人下单,但从头到尾未曾介绍的两款服饰类商品,销量却唰唰地往上涨,一会儿就显示已经售罄,但是直播结束后,商品页面实际销售显示为0。在不同的直播间,都有这种“未介绍就卖爆”的商品,而这些商品来自同一家店铺,这就涉嫌“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了,需要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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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玲玉4月15日直播数据(部分),大部分产品销量惨淡,未介绍的两款产品销量却很高(来源:大风新闻)

这确实是明星入局直播带货之后,出现的乱象之一。曾有媒体报道,一位在某大型电商平台直播版块工作多年的工作人员透露,她的职业生涯中碰到过不少两头坑的“中间商”,他们几乎不需要付出任何实际成本,只是在商家、平台、明星之间游说,往往向商家口头承诺诱人的数据,提前收取高昂的坑位费,“卖好了皆大欢喜,卖得太差就直接跑路”。

由于不少商家都是冲着明星直播间的名头才签下带货合同,而明星天然又具备更高的影响力和关注度,所以在维权过程中,很多商家都对于明星将自己撇得一干二净的做法很不解,也很不满。他们认为,明星不可能对自己的实际带货销量不知情,却依然默许和纵容商务代理公司粉饰销量,隐瞒事实,用不真实的流量和数据哄骗商家“入局”,拿钱时欢天喜地,出了事就美美隐身,实在是说不过去。

虽然,明星的确没有直接和商家们签订带货合同,可能有些明星还觉得自己很无辜,只是“帮忙”去推广一下,怎么就成了投诉对象?目前唯一对此事有回应的明星李玲玉,就愤慨地表示自己没有拿过任何商家的坑位费,认为商家的说法是“诋毁”“无中生有!”李玲玉的经纪人也表示,李玲玉直播只收取微薄的劳务,没有参与任何销量分成,也没有对商务公司做过销量保障,只是“过来给帮忙”。这其实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入局直播的明星的心态,他们对直播电商缺乏认知,错将非常看重实时销量的直播带货,当成了展示形象的“拍广告”,对商家,对消费者都缺少责任心,“翻车”恐怕是难以避免。

如果商务代理公司确实存在刷单炒信,虚构事实,伪造数据,欺骗商家的行为,建议商家们还是立刻走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市场监管部门也应及时介入,彻查这一普遍存在的乱象,规范网络市场竞争秩序,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明星就算没有亲自签合同,但出镜带货是不争的事实,如果明知商务代理弄虚作假而默许纵容,恐怕也难逃连带责任。

法律上的责任还有待厘清,但明星确实不能想着只当“吉祥物”,不负任何实际责任。因为,电商本就是另一赛道,主播要锻炼专业技能,做好保障和服务,就需要拿出专业的态度,具备诚信的品格,否则,被卷入各种争议之中,只会反噬自己靠演艺事业积累下的名声和形象,消耗公众的好感和信任。此次事件中,就有不少网友表示,李玲玉这样国民度极高的老演员,陷入这种纷争,实在是让人失望。

随着电商直播行业进入“下半场”,竞争更激烈,监管更严格,唯有靠优质的商品和服务才能“突围”,商家、平台和消费者也要理性看待明星、网红带货,不冲动,不盲从,守好自己的钱包,倒逼直播带货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