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规劝2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为受害人挽回损失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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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2021年8月,受害人李某(化名)通过犯罪嫌疑人王某(女,45岁,忻州市忻府区人)认识了犯罪嫌疑人刘某(女,54岁,太原市人)。王某一直鼓吹刘某“社会关系广、办事可靠”,刘某谎称自己认识相关部门领导,骗取了受害人李某的信任。李某为了承包某高校食堂、超市、健身房等项目以及帮助别人调动工作陆续通过王某向刘某支付了195万元。当年9月下旬,李某发现王某、刘某承诺的项目已被他人承包,便要求退还钱款,但二人退还35万元后,便以各种理由推诿,后失联,李某遂于2021年11月向直属分局报案。

办案民警经过调查取证后,针对王某、刘某二人逃匿的情况,多次做嫌疑人家属的思想工作,宣讲自首从轻、认罪从宽等法律政策,同时组织警力对二人进行抓捕。2024年5月20日,王某、刘某二人迫于压力到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并将160万元未退赃款全部退还受害人李某。直属分局依法对该二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