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云南某地发生了一起学生间的伤人事件,据了解,这事发生在一初中校园的,至于伤人的原因目前还未见有关说法。
学校是一个人群高度密集的场所,一旦发生打斗事件,都不是小事了。很遗憾的是,这次居然是伤者没有被救治过来,出了人命,就是性质不同的了。
有什么仇恨值得一个未成年的小伙拿出水果刀去打架呢?
很多人都说,邯郸那个案子要是不判死刑,只会助长这种嚣张气焰,类似事情会越来越多!
是呀,校园安全事件隔三差五就一起了,江西的刚还没完,云南又一起了,这是跟学校老师过不去了吗?
很奇怪,案中的夏某他为什么持刀伤人致一死一伤?是否多次被霸凌的反击?
未成年保护只能适用于被侵害,保护未成年人去侵害他人是什么道理?
即便是从认知角度去保护,也只能适用于过失类犯罪,如果保护故意犯罪,以后会不会出现雇佣14岁以下未成年人去杀人放火的严重情况呢?
伤人身体的事,肯定是大事,无论对受伤一方的家属还是制造伤害的一方,肯定是难以承受的。
14岁,16岁,18岁都是一道坎,很多未成年的都以为是一条保护墙。
以前的几起未成年霸凌案,没有得到有力的打击,已经形成未成年犯罪被保护的共识。
有人说如今青少年容易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以下三个,你认为呢?
一、学校法制教育的缺失!
二、受网络时代那污七八糟的游戏误导#头条创作挑战赛##教育#
三、父母的过于溺爱和缺少家庭教育,导致了青少年的犯罪!
教育任重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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