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0号)第二条:凡白蚁危害地区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房屋必须实施白蚁预防处理。以及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销(预)售时,应当向购房人出具该项目的《白蚁预防合同》或者其他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应当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按照本规定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深圳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在2016年建立起一套简便而严谨的备案办法,对会员企业参与的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工程进行完整的“合同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这对建设方和施工方都起到了非常好的第三方监管作用,对保障业主权益起到良好的效应,为积极响应深圳市住建局和规土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相关法规的要求做出了切实的行动。
合同备案申请所需材料:
①深圳市白蚁防治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见附件2)(一式叁份,加盖“合同备案章”后退回贰份);
②白蚁防治资质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③白蚁防治施工合同(见附件1)(原件,一式伍份,加盖“合同备案章”后退回肆份)。
竣工验收申请所需材料:
①原已盖“合同备案章”的《深圳市白蚁防治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复印件;
②施工方案、施工记录表、药物"三证"资料;
③《深圳市白蚁防治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见附件3)(已加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包单位章)一式伍份(盖“工程验收备案章”后退回肆份)。
程序
受理:备案人到协会提交申请材料,协会工作人员当场核实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申请要求。
审核:协会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核实意见并返回相应资料。
附件:1、深圳市白蚁防治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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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圳市白蚁防治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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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圳市白蚁防治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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