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写了一篇小文——《律师,我有三不做》,分别发在公众号、知乎、小红书,其中以小红书讨论最为火热。
评论区清一色神回复,言简意赅,punchline(包袱)抖得震天响,高手在民间啊,21世纪果然都是人才。
贴上来,与大家共享。
原文:
律师,我有三不做。不带助理、不跟团队、不当合伙人——只愿做一个独立而自由的专业化律师。
01
不带助理
律师行业承袭师徒制。律师执业5年,可以带徒弟。从我执业尚未满5年开始,就有人陆续问我,招不招助理、带不带实习生,我一一婉拒。原因有三:(1)好律师是案子喂出来的,我的案件量尚未饱和到可以喂出一个好律师,不愿误人子弟;(2)新人是一张白纸,大平台、高视野、规范化培养,才是正途;(3)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既来找我,说明愿意精研业务,不走旁门左道。我的传道,业已完成,没有可以再教的了,早点下山吧。
02
不跟团队
独立律师可以挑案子,团队律师没得挑。做律师,不自由,毋宁死(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
03
不当合伙人
因我常在外抛头露面,大BOSS善意问我,要不要接棒当主任。动念一刹那,理智一瞬间。主任、合伙人,一个律师只要想,就都能做。天时地利人和不达,时机未成熟,要那虚名何用。好高骛远,不如脚踏实地。更不消说,无限连带责任,一把高悬合伙人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评论区神回复:
@杨律在南宁:律师我有三不做。揽案子不做,诉讼不做,非诉不做。
(@小红薯6650083F回复@杨律在南宁:是个狠人。)
(@古回复@杨律在南宁:我和你一样,但是我做饭。)
(@刘律在杭州回复@杨律在南宁:我不一样,我只有两不做,这也不做,那也不做。)
@珍妮法师 Jennifer:我有两不做,这也不做,那也不做。
@深圳lawyer:我也是,对抗性案件不做,非对抗性案件也不做。
@邓shi rui的爸ba:民商不做,刑事不做,行政不做。
@合肥张律师:我有两不做:这也不做,那也不做。
@手扶拖拉斯基:做律师,我有五不做。第一不做刑事诉讼,第二不做民事诉讼,第三不做行政诉讼,第四不做非诉业务,第五人格启动!
@刘先森:这也不做,那也不做,都不做。
@小尘子:案子多可以把一个律师喂成好律师,也可以把一个法官喂成流氓。
@奕宁:我觉得还是要有团队,大家可以讨论,有时候一个人太焦虑,需要助力。
@凍檸茶走茶:早上不做,中午不做,晚上不做。
@兰州邵律师:哈哈哈,我也是这样的。
@修炼的法师:实习律师:啥都得做。
@小红薯659A060A:要血命,职场小白为了生存没得选择。
@雨落·长安:完了,这仨我都做了。
@momo:实习律师的我三不做:挂其他带教名,跟没能力的其他律师,以及在没前途的律所实习。
@Cecilia:我就说嘛,我师傅三个都做,怪不得他穷得只剩钱。
@滨湖法师在新吴:我就2、3不做,以后满五年我还是想带徒弟的,还有就是诉讼和非诉我也不做。
@平成猛男:挣钱我有三不挣。不挣黑钱,不挣慢钱,不挣辛苦钱。
@哈哈:学校我有三个不考,北大不考,清华不考,哈佛不考。
@189惠法师:同道中人。
@重庆刑事律师-孙律:通透。
@Ellie_陈:第一点非常赞同,我一不需要有人给我端茶倒水,二不图在外有虚名,招助理怕没有足够精力去带,遇上脑子不好的助理还效率低,浪费时间。
@Joe:我这每年都让我入高伙,我都推了,今年直接打好了申请书让我签字。
@小王律师记事簿:兄弟们,那你们案源都是哪里来的呢?
@爱生活的周律师:和我一个性格。
@枫木棕:张兄讲的即是。
@赵律:因为你善。
@转身行者所悟已空:英雄所见略同!
@苏格兰的风笛:Me too。
@彭丹律师:一毛一样,不带助理,不跟团队,不做合伙人,甚至卡座办公室我都不想要,只想无忧无虑的专业化搞案件。主任老是怂恿我去开分所,真的是刹那动念,理智婉拒。
(@广东肇庆李律师回复@彭丹律师:我也是想要这样的生活。)
@要瘦到95斤的王律师:我的天啊,这是我这么多年,走遍各个社交平台,和一个律师同行这么观念契合的一次,膜拜!百分百表达我的观念!!
@不务正业的宋律师:小红书也刷到张律了。
其他神回复,不一一列举了。大家有兴趣,可以关注我的小红书(ID:张康兄律师),查看或者发表评论。
确切地说,这篇小作文不是正经文章,写作时,word都没打开,手机备忘录随手编辑的。
我在知乎的很多高赞文章,其实都不是一本正经坐在电脑前敲出来的,而是刷手机时有感而发,本想打几个字,结果一发不可收拾。恰好有人喜欢。
走到哪儿,写到哪儿,算是我的一个小习惯。文字是思想的载体。有时候,一动念,不记录,思维灵感就如同电光石火般转瞬即逝。只思考,不动笔,久而久之,下笔无神。做任何事,都需要大量重复的刻意练习。“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共勉。当然这是题外话。
如果一篇文字,吸引一些有趣的灵魂,总是令人开心的。
作者:张康兄,辽宁拓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婚姻家事、私人及家族财富管理传承,辽宁省&大连市 律协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公众号: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传承,知乎、小红书、抖音ID:张康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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