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具有“ 尚象”的传统,其历史渊源十分久远。《尚书·尧典》中就曾有“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 象日月星辰, 敬授民时”的记述,《左传·宣公三年》也曾记载:“昔夏之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而关于“ 象”的概念,今人多认为《韩非子·解老》中的一段话是对其最初的解释:“人希见生象也, 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图以想其生也, 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象”始 于“ 图象”,即“案其图”;继之以“想象”,即“想其生”。然而,无论是“ 图象”还是“想象”,它们均非事物的客 观“形象”。也就是说,“ 象”的含义实乃“意象”或“人心营构之象”。“‘象 ’这个范畴从一开始就逐渐离开对 眼前客观物体的如实摹仿,而重在显示对想象中某种心象的追忆”。

《韩非子·解老》对于“象”概念的这一界定可谓一语中的,然追本溯源,其实质上是对《老子·十四章》所 提出的“无物之象”理论的总结。在中国古代学术史中,正是春秋末期的老子首次在哲学层面上对“象”的问 题进行了一系列探究,并形成了有关“象”的本体论结构。这一关于“象”的哲学理论,在《庄子》和《易传》中 得到了充分的继承和发展,进而又建立起以“ 象”为核心的认识论结构和语言学结构。《老》《庄》《易》关于 “ 象”的哲学体系及其引发的思考,对中国“ 尚象”文化传统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一、《老子》关于“ 象”的本体论结构

今本《老子》中“ 象”字凡 5 见,均系在论述“道”的问题时提出的。《老子》哲学中的“ 象”与“道”一样,具 有“有无相生”的辨证特点。“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易传·系辞上》)“ 象”一方面联结形而下的 “ 器”,另一方面又通向形而上的“道”,并以其为中介,建构起一个有关世界存在体系的“形— 象—道”的哲学本体论结构。

(一)作为“有”的“物象”

“ 象”作为“意象”或“ 心象”,在《老子》的哲学中首先可以理解为对具体事物的知觉“表象”,即“物象”。 这一观点实际上是当时人们的普遍见解, 如《左传·桓公二年》云:“五色比象,昭其物也。”而《左传·僖公十 五年》说得更为清楚:“物生而后有象”,事物只有被人感知才能生成“意象”。

然而,《老子》的独到之处, 在于其在“ 象”与“道”的相互比较中阐释其哲理意义。《老子·四章》云:“道 沖,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北宋王安石在《老子注》 中对此解释说:“ 象者,有形之始也。…… 其道乃在天地之先。”“道”作为天地万物之根基与本,在“有形” 的“物象”之先便已存在。相反,这“有形”之“物象”却是“道”所赋予的,只能在“道”之中孕育而生:“道生 之,德蓄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老子·五十一章》)

(二)作为“无”的“道象”

与有形的“物象”相比,“道”是无形的存在。《老子·二十一章》云:“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 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 其精甚真, 其中有信。”“道”作为《老子》哲学中的至高 概念和终极存在,是没有任何规定性的“无”;但它却非完全的空无,而是“惚恍中有象,恍惚中有物”。 因此,《老子》中的“ 象”还可以进一步指称“无形”之“道象”。

“ 道象”即“道”的显现,它不是任何具体形象,而是所谓“无象之象”或“无物之象”:“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老子·十四章》)所以上文提到的《韩非子·解老》在阐释“ 象”的定义之后,特别对此补充 说:“今道虽不可得闻见, 圣人执其见功以处见其形,故曰无状之状、无象之象。”

“ 道”乃是“ 象”之本体,“ 象”乃是“道”之显现,故而“道象”也具有了“无”的特点。正如《老子·四十一 章》所言:“大白若辱,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大象”即是“道象”,唐人成玄 英在《道德经开题序诀义疏》中云:“大象,犹大道之法象。”南宋林希逸的《老子鬳斋口义》亦云:“大象者, 无象之象也。”“大象”或“道象”充分彰显了“道”的“无”的特点,故王弼《老子注》曰:“有形则有分,有分者 不温则炎,不炎则寒。故象而形者,非大象。”

(三)“形—象—道”的本体论结构

《老子》哲学具有鲜明的辩证法特点, 无论是“ 象”还是“道”,它们均非纯粹的“有”或纯粹的“无”,而是 “ 有无相生”的呈现。前面已经指出,《老子》认为有形之“物象”是无形之“道”所赋予的, 那么反过来从万物 的形体或“物象”中也应该可以体察“道”及其功能,所以《韩非子·解老》才说“今道虽不可得闻见,圣人执 其见功以处见其形。”这一思路正是“在有形的‘ 象 ’中去发现无形的‘ 大象 ’,所以这种‘ 有无相生 ’体现了 被表现与表现的关系,即本质与现象、无限与有限、一般与个别、抽象与具象的关系”。

由此可见,《老子》中的“ 象”,一方面联结作为“有”的“物象”,另一方面又通向作为“无”的“道象”,并在“有”与“无”、“形(器)”与“道”之间充当相互沟通的桥梁。正所谓“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 安平泰。” (《老子·三十五章》)汉代河上公所作《老子注》云:“执,守也。象,道也。圣人守大道则天下万民移心归往之也。 治身则天降神明往来于己也。”圣人身处尘俗之世却能守持大道,这正彰显了“ 象”在联系形上与形下二元 世界时的功用。 中国文化讲究“道器合一”、“体用不二”,《老子》哲学所建构的关于世界存在体系的这种 “ 形— 象—道”的本体论结构,正是以“有无相生”的“ 象”沟通了“道器”和“体用”的天人之际。

二、《庄子》关于“ 象”的认识论结构

战国后期的庄子是老子的直接继承者,《庄子》哲学正是在《老子》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以“ 象”为核 心的认识论结构。

(一)《庄子》对《老子》“象”论的继承

《庄子》哲学中的“ 象”与《老子》中的一样,一部分是指有形之“ 物象”:“ 凡有貌象声色者,皆物也”。(《庄子·达生》)“水之性,不杂则清,莫动则平;郁闭而不流,亦不能清;天德之象也。”(《庄子·刻意》)另一部分乃 指无形之“道象”:“芒乎芴乎,而无从出乎!芴乎芒乎,而无有象乎!”(《庄子·致乐》)前面已经分析指出,“道 象”是“无”的显现,即“无象之象”,所以《庄子》特意强调:“精神四达并流,无所不极,上际于天,下蟠于地,化育万物,不可为象,其名为同帝。”(《庄子·刻意》)所谓“不可为象”正指出了“道象”无可名状的超越性质。

不仅如此,《庄子》也将“ 象”作为沟通“ 有无”和“ 道器”的中介,提出“ 以有形者象无形者而定矣”。 (《庄子·庚桑楚》)这里的“有形者”指的就是形而下的具体事物和形器,而“无形者”则指的是形而上的“道”, 形上与形下二元终以“ 象”为桥梁联结成为浑融的整体,这种理论建构与《老子》的观点如出一辙。

(二)“象— 罔— 玄”的认识论结构

然而更值得重视的是,《庄子·天地》中提出了“ 象罔”的概念,对《老子》思想作了进一步的发挥:“黄帝 游乎赤水之北, 登乎昆仑之丘而南望。还归,遗其玄珠。使知索之而不得,使离朱索之而不得,使契诟索之 而不得也。乃使象罔, 象罔得之。”这则寓言里的“ 玄珠”实是对“有无相生”之“道”的譬喻:“有”与“无”,“此 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老子·一章》)而“知”、“离朱”、“契诟”分别象征着理智、感官和言辩。《庄子》明确指出, 对无形无状的“道”的体验,依靠对象性的认知和言辩都是无能为力的;因 为“知有所待而后当, 其所待者特未定也”。(《庄子·大宗师》)“ 言者有言,其所言者特未定也”。(《庄子·齐物论》)也 就是说,认知和言辩均是对一定具体事物的理智把握和语言指述,它们所指的对象必须具有相对确定的 形质和属性; 因而当理智和语言面对似有若无、超然物外的“大道”时,自然就变得无计可施了。

那么,为何只有“ 象罔”才能把握或识见“道”呢?这乃是由其“有无相生”的性质决定的。清人郭嵩焘在 《南华真经札记》中云:“ 象罔者,若有形,若无形。”北宋吕惠卿的《庄子义》亦云:“ 象则非无,罔则非有,不皦不昧,玄珠之所以得也。”“象”源于有形之物象,“ 罔”则是对“有”的扬弃和超越,“ 象”与“ 罔”作为“有无 相生”的共同体,正与“道”的玄妙之境相契合。可见,《庄子》建构起的这种“ 象— 罔— 玄”的辩证关系, 正是 《老子》“形— 象—道”的哲学本体论结构在认识论领域的演变和发展。

三、《易传》关于“ 象”的语言学结构

形成于殷周之际的《易经》,是上古“ 尚象”文化的集中体现。唐人孔颖达在《周易正义序》中云:“ 夫 《易》者,象也。”然而“ 易象”作为占卜符号系统仍停留在器用层面,直到《易传》的出现才对其完成了形而 上学的建构。《易传》的形成年代目前尚无定论,学界一般认为是战国末期的作品。这里将其置于《庄子》之后来探讨, 只是出于逻辑的方便考虑,并无特殊的意义。

(一)关于“形”与“象”的比较

《易传》一般被认为是儒家学派的经典,然而其理论旨趣却与道家哲学有某种相似之处,这也正是道 家学派将其与《老》《庄》并称为“三玄”的原因。《易传》中的很多学说均与《老子》相近,譬如其《系辞上》中 “ 一阴一阳之谓道”的思想就与《老子·四十章》中“反者道之动”的辩证观念异曲同工。而在“ 象”的问题上,《易传》与《老子》之间更存在着紧密的逻辑关联。

《易传》对“ 象”问题的反思,首先体现为《系辞上》对“形”与“ 象”的甄别比较:“在天成象,在地成形。” 这里的“形”是指客观事物的外形,而“ 象”则是事物的知觉显现;因为日月星辰等“ 天象”对古人来说并非客观的实体,而只是呈现于知觉中的“ 意象”。《易传》的这一理解与《韩非子·解老》对“ 象”的定义十分契合,它们都强调了“ 象”的“ 图象”或“想象”性质。《易传》正是直接继承和发展了《老子》的学说,而成为古代“ 象”论的集大成之作,“可以说《周易》哲学化的最初一步是借道家哲学之力迈出的”。

(二)“言—象— 意”的语言学结构

然而若论《易传》的“ 象”论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当属《系辞上》提出的“立象尽意”的命题:“ 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是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圣人之意”乃是万物最幽深隐秘的

玄奥哲理, 即《系辞上》所云“天下之赜”:“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 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 《易传》继承了《老子》的语言观,认为宇宙人生之至理是无法用语言表述的,所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 非常名。”(《老子·一章》)而“ 象”之所以能够尽“意”,是源于其双重属性:它一方面来自对事物“形容”的摹 拟, 即“观物取象”;另一方面又是为“圣人之意”服务的“意中之象”。这种“有无”或“道器”间的相通相融,正是“ 象”具有特殊表意功能的原因所在。

“ 言之所传者浅,象之所传者深。”(朱熹:《周易本义》)正如《老子》哲学中的“ 象”因其对“形”的扬弃而指向 “ 道”,《易传》中的“ 象”也超越了“ 言”而直接通达于“意”。由此可见,《易传》所建构的这种“ 言— 象— 意”互动的语言学结构,正是《老子》“形— 象—道”的本体论结构演变发展的结果。

四、“ 象”哲学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由《老子》开创,经由《庄子》和《易传》的发展而不断成熟完善的“ 象”的哲学思想,对中国传统文化的 各个领域均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它从理论的高度强化了自上古时代便已萌芽的“ 尚象”文化。

(一)无处不在的文化之“象”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 象”可以说是无处不在。在哲学层面,由于“ 尚象”思维的影响,从《老子》开始的中国古代哲学所建构的关于最高存在的“道”、“气”、“太极”等本体论范畴,都具有某种“ 不舍象”的特点。 它们相比西方哲学“理念”、“逻各斯”等抽象的本体论概念,似乎未能完全洗脱形象的外衣,而成为具象与 抽象、共相与殊相的统一体。

而在应用科学和日常生活中,“ 象”的运用则更为普遍。中医学就提出“藏象”的说法,指的是人内在脏 腑的功能表象或外部征象。《黄帝内经·素问·六节藏象论》指出:“五藏之象, 可以类推”,并由此建立起一 套诊察人体脏器及其机能的“意象”系统。不仅如此,中国古人在对人自身形象的认识方面也是不离于 “ 象”的。汉魏之际的刘邵在《人物志》中,就曾以“ 象”来描述人的精神与面貌:“故其刚柔明畅贞固之征, 著乎形容, 见乎声色,发乎情味,各如其象。”(《人物志·九征》)甚至将《易传·系辞上》中关于“ 象”的理论表述用 以对人物的考察和品鉴:“人物之理,妙不可得而穷已。为当拟诸形容,象其物宜,观其会通,举其一隅而已。”(《人物志·七缪》)

然而,若论及中华民族“ 尚象”文化传统的最集中代表,恐怕还要数下面将要探讨的象形文字和审美 意象学说。

(二)“依类象形”的汉字系统

汉语文字的“ 尚象”思维,主要表现在其以“ 象”为基础建构的“六书”体系。汉代郑玄的《周礼注》云: “ 六书,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也。”以“ 象形”为“六书”之首。而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指出: “ 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把“ 象”的适用范围从“形”扩展到“事”、“意” 和“声”,将汉字界定为有关“ 象”的符号体系。许慎的《说文解字·序》更是明确提出“ 象”或“ 象形”乃汉字的基始或根本:“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寖多也。”明代杨慎在《六书索隐》中发展了这一思想:“六书,象形居其一,象事居其二,象意居其 三, 象声居其四。假借者,借此四者也;转注者,注此四者也。四象以为经,假借、转注以为纬。”这里所谓“ 四象以为经”,正是承认了汉字的创制和使用均是以“ 象”为本的。

汉字作为象形或表意文字与西方拼音文字相比,表现为一套“形— 象— 意”互动的运作机制,这与《老子》及《易传》所提出的有关“ 象”的本体论结构和语言学结构大致相当。而许慎更在《说文解字·序》中强调 了汉字作为“意象”的认识功能,并将其地位提升至“道”的高度,颇似《庄子》“象罔”之妙用:“盖文字者,经 艺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故曰: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赜而不可乱也。”可见,历代先贤正是本着《老》《庄》《易》所建构的哲学体系来理解和阐释汉字的。

(三)“虚实相生”的审美意象

前面已经阐明,“ 象”的含义实为“意中之象”或“人心营构之象”,这一特点促使了艺术和审美领域“ 意象”范畴的形成。南朝齐梁之际的著名文学理论家刘勰,在《文心雕龙·神思》中提出了“窥意象而运斤”的 命题,标志着“ 意象”概念的诞生。然而,审美意象说却始终没有脱离其原生的哲学土壤,它以“虚实结合”的内涵与《老子》开创的“有无相生”的“ 象”理论,发生着内在同构。

艺术和审美之“ 象”首先可以指称审美对象的形式,即“物象”。 南朝齐梁间的著名画家谢赫,在《古画品录》中提出了著名的绘画“六法”,其中第三法“应物象形”强调的就是对事物外在形式即“ 实象”的审美把握。然而审美意象理论却并未停留于对“物象”的艺术追求,而是以“ 象外之象”(司空图:《与极浦书》)或“超以象外”(司空图:《二十四诗品·雄浑》)的“虚象”为更高目标,这便是《老子·四十一章》所描述的“大象无形”的境 界。不仅如此,与《老子》所提出的“大象”一样,艺术意象也是通达“道”的审美途径。南朝宋时的画家宗炳 在《画山水序》中就曾提出:“圣人含道应物,贤者澄怀味象。”又云:“ 山水以形媚道,而仁者乐。”画家之所 以寄情山水、描绘山水,正是因为自然物象和艺术意象乃天地之“道”的形象反映。长期以来,学界大多认为审美意象理论主要出自《易传》,这当然是无可争辩的事实;然究其内在根源, 实是对《老子》“象”论的继承和发展,“意象”范畴可以说正是《老子》思想在艺术和审美领域的生动体现。

综上所述, 脱胎于《老》《庄》《易》的“ 象”的哲学思想,已深深渗入到中国古代哲学的各个领域,形成了 有关“ 象”的本体论、认识论和语言学结构。“象”的哲学体系及其派生的医学、文字学及美学等相关观念, 一方面是中华“ 尚象”思维传统的必然产物,另一方面又反过来模铸和巩固了这种“ 尚象”文化,成为我们民族文化中极具特色的精神成果。

来源: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1卷第6期。本转载仅供学术交流,不做其他用途,若有侵权,敬请联系,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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