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云南昆明发生一件十分郁闷的事情,一男子拉一车苹果蕉走绿通被拒,工作人员:芭蕉不是香蕉,而芭蕉不属于绿通范畴。男子称苹果蕉香蕉的一种。工作人员反问道:怎么证明它是香蕉?

原来该男子拉着这一车苹果蕉,从广东到广西走的是绿通,拉到四川拉到贵州都是走绿通,唯独到昆明走绿通却被拒了。男子被拒后十分郁闷,表示苹果蕉是香蕉的一种,自己拉到四川、贵州都是绿通,而工作人员却称苹果蕉是芭蕉。于是出现一段经典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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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你说它是芭蕉,怎么证明它是芭蕉。

工作人员:好,你叫我证明它是芭蕉,那我问你你怎么证明它为香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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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苹果是香蕉呢?男子就是司机,你要他如何证明,不过这个问题真的很值得探讨一下。双方就它们究竟是香蕉还是芭蕉,僵持不下谁也不能说服谁。最后男子缴纳了1066元过路费后,这一车苹果蕉被予以通行。

对此,工作人员回应:绿通产品是香蕉,他们是按文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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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表示:苹果蕉与芭蕉十分雷同,如同放大版的芭蕉只是多了苹果的香味。而根据《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对于香蕉类产品并未细分。苹果蕉是不是香蕉,这个普通人很难证明,它是不是芭蕉,也需要官方的声明才行吧。

有网友表示:通过这件事长知识了,以前总以为香蕉、芭蕉、苹果蕉是一类的,只要是新鲜水果蔬菜都可以走绿色通道。可以看来细则里面还是有很多水果蔬菜没有罗列出来,如果工作人员真的要追究别人给你走绿通,你也是没有办法。毕竟工作人员也没有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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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两个人都没有错,只是理解不同而已。男子一直以来都是走绿通的,所以很确定这个是属于香蕉一类。而工作人员根据《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定义,确实没有找到苹果蕉或芭蕉之类的,上面只写了香蕉,从外形看车上的确实不是香蕉,所以被拒绝走绿通。

其实,目录里面的产品种类确实不够明细,还有很多水果蔬菜没有罗列在上面,如果收费站工作人员真的一一较真的话,很多水果蔬菜是通不过的。不过也有一些收费站工作人员比较友好些,看见是水果蔬菜就直接放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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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按照规定做事是没有错的,但如果规则细则没有完善,强行按照规定来做,会很容易出现各种矛盾或冲突。法不外乎情,这两年大家挣钱都不容易,执行人员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可以走绿通。当然,发现这种情况也可以向上级反馈,争取早点完善这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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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提醒下,男子如果对苹果蕉收费有争议,保留收据后,可以向交通运输部进一步咨询和反馈。朋友们,你们觉得收费站工作人员对苹果蕉收费,做得对么?如果你是这位男子,你会怎么做呢?